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教育局)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含多媒体系统)等一批招标公告
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教育局)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含多媒体系统)等一批招标公告
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教育局)网上竞价采购项目(********0026)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本项目采购清单受理编号:********0026。
项目编号:GZIT2013-XJ000111。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教育局)网上竞价采购项目(********0026)。
采购内容:采购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含多媒体系统)等一批。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教育局); 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号S4区; 联系人: 杨卫华; 联系电话:***-********; 传真:***-********。
本项目实施地点: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号S4区。
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3年01月15日10时00分至2013年01月15日16时00分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项目具体要求:
9.1 最高限价:人民币362,500元。
9.2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9.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4 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9.5 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一、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二、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三、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相关规定:
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㈡.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㈢.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产品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广东省版权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粤权联〔2012〕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含服务器)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五、报价响应原则:
㈠.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还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
㈡.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㈢.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报价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项目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条款。
㈣.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原厂产品信息不相符,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六、供应商须提供的服务:
㈠.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必须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产品必须是原生产厂商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需求的要求和报价响应的承诺,将产品、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应用培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㈡.本项目产品的质量保修期默认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产品原厂(整机)免费上门保修三年(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本须知所称免费上门是指供应商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产品使用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或者被盗,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病毒或者由于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可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保修期内,若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若停用时间累计超过三十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㈢.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在接到产品故障报修后四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故障检修两个工作日后仍无法排除的,供应商应在故障报修两个工作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
㈣.若供应商未能在产品故障报修后三个月内排除故障的、或者所供产品为非原厂正货(原厂生产)的、或者被查出全部或者部分是次品、旧品、水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则供应商应自发现之日起(或者故障报修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为不低于原产品型号、质量、配置、性能和售后服务的产品。
㈤.供应商负责产品的稳定性,负责免费上门更换产品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供应商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终身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外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产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人提供产品的应用和维护培训。
七、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条款:
㈠.成交结果公告在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并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
㈡.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对应合同正本的扫描图片(加盖双方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㈣.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及时将对应的项目验收报告扫描图片(加盖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㈤.任何有关本项目之事宜,应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八、支付方式:
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九、成交服务费:
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十、相关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将被停止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停止的规则:第一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二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三次,立即停止其本月网上竞价会员资格并永久取消其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商品分类 数量 单位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含多媒体系统) 1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准确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名称:租赁光纤电路及互联网线路一批,租赁期为3个月
序号项目数量租期
1200M(专线电路)53个月
2100M(专线电路)203个月
310M(专线电路)133个月
4100M(教育城域网互联网出口线路)13个月
二、技术要求:
1.保证每条线路的物理安全;每条租用线路需达到对应带宽。
2.提供的服务具体标准应参照信息产业部颁布的《通信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施行。
3.电路通路可用率平均达到99.5%;对用户电路端对端可用率达到99.6%。
4.光端机由供应商提供并维护,设备产权属供应商。
5.供应商所有线路必须提供网络安全方案说明(必须包括物理备份方案)。
6.外线部分供应商必须具备自有的管道,可以部分租用或采用其它方式使用第三方的管道。
7.所租用光纤电路必须依据RPR+MPLS VPN方式设计,并符合以下国家和行业标准:
?ITU-G.652标准
?YDJ5103-2003
?IEEE 802.1
?IEEE 802.1、802.2(LLC) 以太网接口标准;
?IEEE 802.3z千兆以太网;
?IEEE 802.1d生成树协议(Spanning Tree);
?IEEE 802.3ad链路捆绑技术;
?M.3010(1995)电信管理网的原则;
?ITU-TG.7041通用成帧规程(GFP)链路层标准;
?G.709 光传送网络节点接口;
?ITU-T G.873光传输网建议框架;
?ITU-T G.959.1光传输网的物理层接口;
?ITU-T()系列建议X.500和X.700;应用通信基础设施标准;
?ITU-T()系列建议X.200,Q.700和Q.900;传送通信基础设施标准;
?Internet的基本协议TCP/IP;
?ITU-T的X.700系列建议OSI系统与网络管理制定CMISE和 CMIP协议。
?Y.1415 TDM-MPLS网络互通 - 用户平台互通
?G.8110/Y.1370 MPLS层网络架构
?Y.1561 MPLS网络的性能和可用性参数
三、项目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所租赁线路测试、验收和开通。
2.本项目实施地点:详见线路清单
3.供应商应提交详细工程进度表,并设专门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
4.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以便于采购人方在使用过程中做好相关的保养和配合工作。
5.提供与原来网络供应商进行网络切换的方案,要求做到无缝切换。供应商需承诺如未能按规定工期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需向原供应商支付每日5000元的租金以保证线路可以无缝切换。
6.供应商必须保证实施过程不改变网络的IP地址设计,做到无缝切换。
四、售后服务
1.供应商提供的线路应保证租期内服务质量的稳定性,租期未到期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甲方所租用的线路产权,不得转包线路维护工作。
2.本项目线路的质量保修期默认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至合同到期为止。
3.供应商需对故障处理作如下承诺:可提供7x24小时严密的网络监控、故障处理、技术支持服务;故障申告反馈:20分钟内;故障恢复时限:设备一般障碍:小于2小时;设备疑难障碍:不超过5小时(含赴途时间);光缆故障:不超过6个小时(含赴途时间); 新装业务开通/故障排除反馈:10分钟内;新装业务开通/故障排除回访:12小时内。
4.供应商应对以上售后服务作“售后服务承诺”
五、线路清单
地理区域单位名称地址带宽
南沙街教育信息中心港前大道1号汇聚点
南沙街南沙一中(高中部)南沙街珠江中路91号200M
南沙街南沙一中(初中部)南沙街金蕉大道东200M
南沙街南沙小学南沙街环市路塘坑交汇处200M
南沙街金隆小学金隆路100M
南沙街实验小学南沙街大涌下街一巷15号100M
南沙街鹿颈小学南沙街鹿颈村内10M
南沙街金洲小学金洲裕兴西街100M
南沙街金业小学南沙街东井村100M
南沙街英东中学港前大道南180号100M
黄阁镇黄阁中学市南路黄阁段126号200M
黄阁镇麒麟中学黄阁镇农民安置区内100M
黄阁镇黄阁小学黄阁镇东里村巷庙街文明巷14号100M
南沙街丰庭幼儿园丰庭花园内100M
黄阁镇麒麟小学黄阁镇麒麟新城内100M
黄阁镇莲溪小学黄阁镇麒龙西路校前巷3号10M
黄阁镇东湾小学黄阁镇东湾村校园街16号10M
黄阁镇大塘小学黄阁镇大塘村先锋路14号10M
黄阁镇大井小学黄阁镇大井直街144号10M
横沥镇横沥中学横沥镇新兴村11队100M
横沥镇横沥小学横沥镇新兴村11队100M
横沥镇义沙小学横沥镇义沙村7队10M
横沥镇庙南小学横沥镇庙南村西郊街4号10M
横沥镇冯马小学横沥镇冯马一村黎十顷街10M
横沥镇大田小学横沥镇东方红村村公路旁10M
万顷沙镇万顷沙中学万顷沙镇英贤路30号100M
万顷沙镇新垦学校万顷沙新垦育才路113号100M
万顷沙镇万顷沙分校万顷沙镇粤海大道
十一冲段16号100M
万顷沙镇新同丰小学万顷沙镇年丰村开口围东路58号10M
万顷沙镇沙尾二小万顷沙镇粤海大道
十一冲段16号10M
万顷沙镇万顷沙小学万顷沙镇英贤路37号100M
万顷沙镇沙尾一小万顷沙镇九涌东路育才巷31号10M
万顷沙镇三民小学万顷沙镇益安路84号100M
珠江街珠江中学珠江街珠江东二路27号100M
珠江街珠江小学珠江街英豪街4号100M
珠江街侨兴小学珠江街珠江北路四巷65号10M
珠江街嘉安小学珠江安置区内100M
南沙街区图书馆南沙街金蕉大道东100M
广州市越秀区市教科网机房广州市西湖路83号200M
供应商须知:
1、所有产品需由厂家直接发货到我单位,货物上需印有我单位名称。如无授权厂家直接发货强行应标弄虚作假而影响到用户的需求时间,用户可以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并追究损失。要求无条件退货。
2、为保证软硬件售后服务质量以及效率,中标单位必须提供租赁期内内当天上门维护服务。为保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取得管道使用证明材料原件送到我单位,以证明所投产品有正规的管道资源。
本项目合同附件:GZIT2013-XJ000111-HT(请点击打开浏览)。
有关此次竞价项目之事宜,可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王灿
联系电话:***-********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