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 www.qdztb.com,点击[网上交易平台],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的启东市近海法庭审判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定承包人。 2.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法院内。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252.87平方米,框架结构。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 1 月至2013年 9 月。 (4)工 期:定额工期约25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 施工图所示近海法庭审判综合楼、门卫、消防水池及泵房、配电间、室外配套及室外路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壹个标段的资格后审及投标,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单位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及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B类安全考核证。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7.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 2013 年1月30日14时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同时将投标文件(包括光盘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并在2013年1月30日14时30分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与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标书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需要答疑的,在2013年1月21日16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不记名形式发入网上答疑信箱,经整理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第10条的相关网站上公布需澄清的内容,答疑信箱为: jsqdztb@vip.sohu.Com。 9.特别提示: ①已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人,投标时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一致。 ②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上述①-②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所有投标单位在提交书面标书时必须同时提交CA加密锁(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记不良信誉。 ④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招标文件、答疑网址: 11.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建设中路618号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13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