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泰山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宁市长安镇泰山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长安镇泰山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招标人为 海宁市长安镇泰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泰山村
建设规模:约109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39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海宁市长安镇泰山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本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本 个标段。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2号三楼)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三类人员A、B、C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进嘉备案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长安镇泰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泰山村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2号三楼
邮 编: 314408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36*****302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2013 年1月14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的资质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附证书复印件) |
5 | 项目经理 资格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以上资格(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附B类证书复印件) |
6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2009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单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类似装修工程不少于1个,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可二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 |
7 | 流动资金 | 具有10万元(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公司财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
8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
9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
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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