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
大交谈〔2013〕C01号
公告日期:
2013年1月14日9时5分
行政区划:
自贡市-大安区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类别:服务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本次规划主要对大安区域内自然和人为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理、分布规律、发展趋势进行认真分析和综合研究,划分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和隐患区,提出阶段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和任务。主要包括:完成全区地质灾害的补充调查,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合理划定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科学划分地质灾害分布区及等级,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常规类证照;
②具有合法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勘察、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不邮购。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3年01月14日-2013年01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谈判文件售价: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安区仁和路鸿基花苑二楼)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3年1月21日15时0分
投标地点:
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谈判日期:
2013年1月21日15时0分
谈判地点:
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陈先生:****-*******
其它内容:
备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大交谈〔2013〕C01号谈判时间:2013年01月21日下午15:00谈判地点: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一三年一月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函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自贡市大安区国土资源局(采购人)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依法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即投标人)参加竞标。二、竞争性谈判须知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 自贡市大安区国土资源局地址:大安区大安街大街社区清江井76号联系人: 刘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名称: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大安区仁和路鸿基花苑二楼联系人:陈先生电话:****-*******3项目名称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4项目编号大交谈〔2013〕C01号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6资金来源 本级财政安排资金7项目概况本次规划主要对大安区域内自然和人为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理、分布规律、发展趋势进行认真分析和综合研究,划分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和隐患区,提出阶段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和任务。主要包括:完成全区地质灾害的补充调查,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合理划定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科学划分地质灾害分布区及等级,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8采购内容及需提交的成果资料(一)采购内容:选择《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年)》编制单位。(二)须提交的成果资料:《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年)》纸制文本(含附图、附件等)10套、光盘3张;(三)成果资料详细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年)2.《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说明书》3.《大安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空间数据库》4.相关附件(1) 大安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图(1:10000)(2) 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1:10000)(3) 大安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一览表(4) 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区一览表(5) 大安区地质灾害群专监测点一览表(166个点)(6) 大安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一览表(7) 大安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规划一览表(8)A:规划文本。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纸介质及MTCROSOFTWORD电子文档。B:附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汇总表纸介质及MICROSOFT EXCEL电子表格。C:附图(纸介质及MAPGIS格式电子图件)等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9提交成果资料时间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10质量要求所有成果资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提交成果最终应通过有资质的部门终级评审并验收合格视为质量合格。11投标人资质要求①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常规类证照;②具有合法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勘察、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12资格审查方式实行资格后审13投标有效期40个日历天14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投标保证金缴纳:(1)方式:现金方式,现场提交。(2)额度:人民币0.5万元(大写:伍仟元整)(3)时间:2013年01月21日15:00前投标保证金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1)如果投标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做出虚假承诺以及恶意低价竞标后又无故放弃的;3)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16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01月14日-2013年01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方式:现场发售,不邮购。工本费用: 300元/份。售后不退,也不得转让。17现场查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18投标报价(1)投标人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结合项目概况、内容和技术、质量要求等进行准确测算后投标报价。如出现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含编制所有规划资料所需的设备费、资料费、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专家评审费、验收费、资金利息、风险金、各种税费以及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合格和工作结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3)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以壹仟元的整数倍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控制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最高控制价: 20万元。(4)实行二次报价方式,只有商务标审查合格且第一次报价(经济标中投标报价为第一次报价)最低的5家投标单位才能进入谈判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19报价唯一(1)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方案,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应一致。出现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20投标人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2013年01月16日下午18:00以前2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经济标”和“商务标”各一份。22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标注投标文件“经济标” 和“商务标” 应单独装订并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大安区仁和路鸿基花苑二楼招标人全称: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标或经济标)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在年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23投标文件的提交(1)截止时间:2013 年 01 月 21日15时00分(2)递交地点: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4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未按21或22项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25投标文件的签收保存招标人应履行签收、登记手续26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 年 01 月 21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8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成员 3人。29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30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中标人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31定标方式谈判小组直接确定资质审查合格且第二次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2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第二次报价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33中标通知的签发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其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35签订合同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3日内按相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6合同价款的确定采购项目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款实行固定总价方式。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第二次报价函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固定价格风险和收益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7付款方式(1)提交成果最终通过终级评审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2)合同价款的支付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及有关凭证后10日内向区财政局提出货款支付申请,由区财政局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一)项目概况及要求1.项目名称: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2.项目编号:大交谈〔2013〕C01号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资金5.项目概况: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6.工程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7.提交成果资料时间: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8.质量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9.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二)有关定义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的采购人是自贡市大安区国土资源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招标人”)。 3.“投标人”系指购买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三)竞争性谈判文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谈判邀请函;(2)竞争性谈判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样本);(4)投标文件格式。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1小时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如有疑问,应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并送至本文件书载明的投标文件送达地点。(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予以澄清。澄清文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澄清文件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时间不足1日,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文件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修改文件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日,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4)招标人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约束力。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投标人应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也不得转让。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人因投标发生的任何费用。(四)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商务标。投标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适用,应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投标而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适用,应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地质灾害评估、勘察、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7)其他有关需要证明的材料。上述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复印件应清晰,且各种资质证明必须为有效证件,未经年检合格视为无效。若有关证件正在年审或更换中,应提供相应管理机构的有效证明,若不能提供则作为无效标书。(2)经济标。1)第一次报价 “投标函”;(本次招标报价方式和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8项、19项)。2.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要求(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按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一律用A4复印纸编制和复印,以非活页方式左侧装订,编制和复印的材料应按“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的顺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未按要求装订的视为无效标书。(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退色的墨水或签字笔亲笔手写,不得用盖章或由他人代签。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署。3.投标保证金(1)投标时,投标人应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在其规定的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2)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在评标结束后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退还。4.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和标记(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的“经济标”和“商务标”各一份。(2)投标人应单独装订投标文件“经济标”和“商务标”,分袋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3)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22项.(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5.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3)招标人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及有其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4)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五)开标、评标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13年01月21日15:00时(2)开标地点: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3)投标人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时间前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件(或授权委托书及附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经核实身份后方可参与本次开标和谈判。投标人代表不能亲自参与、不能出示相关证件或经核实身份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关于投标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或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但投标文件未被接收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本次开标会议。(4)开标会议全过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时,招标人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对开标过程以及评标结果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开标和评标(1)谈判小组: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成员由按规定抽取的评标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数为三人以上单数,谈判小组组长在谈判小组成员中民主推荐产生。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谈判小组成员按法律规定的职责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并承担个人法律责任。(2)评标原则:评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标。(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即以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以二次报价金额为准)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办法。(4)开标与谈判程序:1)宣布现场监督人员、工作人员以及投标人名单;2)宣布开标会场纪律;3)监委检查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以及投标人代表身份并予以签字确认,同时各投标人交叉检查并签字确认。4)开启投标文件“商务标”。由竞争性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宣布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5)开启投标文件“经济标”。 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当众拆封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经济标”,并对其投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投标人名称等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做好报价记录表,各投标人对报价进行现场确认并签字,监督人员、记录人在记录表上签字。报价宣布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6)谈判小组成员集中与报价最低的5家投标人(不足5家时以通过资质审查的家数为准)分别进行谈判;7)要求参与谈判的投标人进行现场第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8)谈判小组根据评审原则和办法按投标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根据授权评审确定中标人。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9)现场公布评审结果及中标人。宣布开标、评标会结束。(5)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6)在评标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 标书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标书按无效处理:(1)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到时不能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件(或授权委托书及附件)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的;(2)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或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4)经评审投标人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5)投标文件未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声明的;(6)投标报价不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报价要求”的;(7)谈判小组认为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其他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8)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4.重新招标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三家的;(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3)经谈判小组评审,否决所有投标的;(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1.定标方式(1)评标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直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且第二次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时,则在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下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招标人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2.第一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1)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合同的;(2)无正当理由书面自愿放弃中标的;(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存在围标、串标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4)因受到质疑、投诉,被经核实认定其事项属实的;(5)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或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6)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可确定后一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无法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若后一位中标候选人报价与其报价差额比例超过15%的或依法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两者之间报价差额的,均不予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但若后一位中标候选人自愿承担没收投标保证金弥补后的报价差额部分,也可确定其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有上述(2)至(6)项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企业名单并予以通报,在5年内,招标人不再接受其投标。若给采购人、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中标通知书(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以中标的投标人在二次报价函中投标报价为中标价。(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4.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须知前附表”要求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不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视为自愿放弃中标,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本次采购项目合同的执行质量,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履行义务。(3)中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企业名单并予以通报,在5年内,招标人不再接受其投标,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①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和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②不按合同约定和投标承诺履行义务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③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的;④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4)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并通过有资质的部门终级评审并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付程序和办法按《大安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合同履约保证金退付审批事宜的通知》(大采招发〔2011〕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5.质疑与投诉(1)投标人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大安区财政局投诉。(2)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质疑与投诉指南模块查询)。(3)投标人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投标人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但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不能就投标截止后的评标过程、谈判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质疑。(七)合同的签订与履行1.合同签订(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3日内按相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合同金额又称合同价,即为项目的中标价格。(3)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合同履行1、采购项目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款实行固定总价方式。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第二次报价函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固定价格风险和收益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政府采购签订合同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严格履约,并保证履约的时间和质量。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八)其他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签定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经济合同效力。 三、合同主要条款(样本)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投标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大交谈【2013】C01号)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项目(一)项目名称: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二)项目内容概况:主要对大安区域内自然和人为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理、分布规律、发展趋势进行认真分析和综合研究,划分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和隐患区,提出阶段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和任务。主要包括:完成全区地质灾害的补充调查,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合理划定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科学划分地质灾害分布区及等级,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三)项目内容及需提供的成果资料:一)采购内容:选择《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年)》编制单位。二)须提交的成果资料:《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年)》纸制文本(含附图、附件等)10套、光盘3张;三)成果资料详细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年)2.《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说明书》3.《大安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空间数据库》4.相关附件(1) 大安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图(1:10000)(2) 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1:10000)(3) 大安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一览表(4) 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区一览表(5) 大安区地质灾害群专监测点一览表(166个点)(6) 大安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一览表(7) 大安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规划一览表(8)A:规划文本。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纸介质及MTCROSOFTWORD电子文档。B:附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汇总表纸介质及MICROSOFT EXCEL电子表格。C:附图(纸介质及MAPGIS格式电子图件)等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含编制所有规划资料所需的设备费、资料费、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专家评审费、验收费、资金利息、风险金、各种税费以及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合格和工作结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三、质量要求:所有成果资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提交成果最终应通过有资质的部门终级评审并验收合格视为质量合格。四、提交成果资料时间: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五、付款方式和履约保证金退还1、提交成果最终通过终级评审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2、合同价款的支付由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及有关凭证后10日内向区财政局提出货款支付申请,由区财政局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3、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并通过有资质的部门终级评审并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付程序和办法按《大安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合同履约保证金退付审批事宜的通知》(大采招发〔2011〕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六、权利及义务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有权拒绝验收和追究违约责任。2、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协助履行付款责任。3、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4、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5、乙方有义务提供良好的服务。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本项服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请示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交易中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追偿,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其履约保证金可以退还,甲方将在延迟服务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九条处理。八、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乙方和交易中心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服务时间到期前及时向甲方和交易中心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合同或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承担部分违约责任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办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申请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十、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方、乙方及鉴证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安区财政局预算股各存一份。甲方(采购人)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 年月日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 年月日鉴证方单位名称(盖章):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五、投标文件格式(一)投 标 函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中心 “大安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大交谈【2013】C0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历天内编制完成所有规划资料、确保该项目顺利通过终级评审并验收合格。3、我方同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文件;(3)我方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经济标”、“商务标”各壹份。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二)授权委托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年 月 日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2)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3)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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