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刘河水厂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刘河水厂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蕲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刘河水厂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刘河水厂土建工程,已由蕲春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以2012-4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蕲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蕲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刘河水厂土建工程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对刘河镇水厂进行配套扩建改造,新增刘河镇近郊刘河等8个村共11222人的供水范围。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YSAQ/QC2012~2013SG-5),主要建设内容为:刘河水厂土建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了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

(5)近三年(2010年2月至2013年2月,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6)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的拟投入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须与《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元月11日至2013年元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元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本次招标几点特殊规定

7.1 本次招标项目只接受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库中已通过年度备案的网员的投标申请。

7.2在中标单位进场时,项目法人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查验中标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并对现场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湖北省蕲春县水利局

联系人:彭桂林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南二路13号,中南新苑2期301室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欧阳文超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4@qq.com">********4@qq.com

监督部门:蕲春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2013年 元月 1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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