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盐城市防汛防旱指挥中心改造招标公告

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盐城市防汛防旱指挥中心改造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盐城市防汛防旱指挥中心改造项目经江苏省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音视频及信息网络工程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防汛防旱指挥中心音视频及信息网络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毓龙路东路27号。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要求:50日历天,并且做好与本工程内装承包单位及其它各专业承包单位的多工种配合和协调工作,本项目的工期与其它专业工程同步,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5、项目规模: 总造价约450万元。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防汛防旱指挥中心音视频及信息网络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其伴随服务,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范围或工程量变更的权利。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应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的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2012 年7月— 2012 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13年1月14日8:30时至2013年1月21日18: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3A楼)行政服务部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印小姐,联系号码:****-********)。

八、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25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盐城市工商银行阳光分理处,账号:****************15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九、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已经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诚信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为****-********,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

招标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陈桂平 联系人:丁明

联系电话:138*****260 联系电话:137*****366

地址:市毓龙东路27号808室 地址: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3A楼

2013年1月14日

附件1: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二O一三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