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询 价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12A1968-1采购项目名称:沙坪坝区西部新城迎春街景灯饰工程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西部新城管理委员会采购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三年一月第一篇询价邀请书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沙坪坝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西部新城管委会迎春街景灯饰工程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分包号分包名称及内容数量投标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一 沙坪坝区西部新城管委会迎春街景灯饰工程199.810.99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单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和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沙坪区天梨路199号)。(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月14日至1月16日上午10:00(工作时间)期间自行下载本项目投标报名确认表,盖章后传真至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电话确认。(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五)投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沙坪区天梨路199号)。(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3年1月18日北京时间8:30(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18日北京时间9:00(八)开标时间:2013年1月18日北京时间9:00(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为保证各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投标保证金收退方式将采用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支付平台和转账收退两种方式(以到账为准:2013年1月17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区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个人缴纳不予认可,保证金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多缴或少缴均视为缴纳无效。各投标单位须明确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和电话查询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二)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取转账、汇票等方式缴纳。(三)投标保证金账户帐户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凤天路分理处账 号:
****************6777(四)投标保证金查询联系人:代老师 联系电话:(023)
********(五)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由中标单位缴纳到采购单位指定的账户,缴纳时间在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缴纳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七、投标有关规定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2.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为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和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
********。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报名表、按时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或相关费用的投标,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恕不接受。5.现场踏勘为减少投标误差,竞标人须于2013年1月16日下午16:30前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竞标人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6.竞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于2013年1月16日下午17:00前向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澄清,区交易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区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竞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一经进入开标程序,即视为竞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放弃要求解释的权利。八、联系方式(一)采购机构: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姜老师邮编:400038电话:(023)
********传真:(023)
********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二)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西部新城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曾老师邮编:电话:(023)
********传真:(023)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三)质疑联系人:周老师邮编:400038电话:(023)
********传真:(023)
********第二篇 项目内容、要求及施工范围一、基本情况大学城迎春灯饰工程,为营造和谐、美丽的西部新城节日气氛进行打造,将大学城西永下道口至观音庙隧道1.8公里的西永大道沿线进行灯饰安装。项目地点:西永下道口至观音庙隧道二、项目内容(一)灯饰安装西永下道口至观音庙隧道口的迎春灯饰安装。(二)巡查处置1.有固定的设施巡查队伍,进行日常巡查、维护灯饰正常使用。2.对影响灯饰工程效果或破坏灯饰的情况及时禁止,并报告业主单位。4.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到场进行处置,并将了解的情况第一时间报告业主单位。(三)管理服务1.配有固定专职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等),为业主单位提供管理服务。2.完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包括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维修资料、检查验收资料与工程图说等。3.突发事件发生时,中标人在报告招标人的同时,启动抢险应急预案,保障灯饰安全有效运行。4.本项目亮灯时间下午6:00-晚上12:00(2月9日-16日亮灯时间下午6:00-次日凌晨2:00)。(四)拆除及材料回收管护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拆除,回收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置。三、工程量清单(见附件)序号主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品牌)1福字双面灯箱400*500mm喷绘内发光个144厂家定做220v*35w2LED黄色满天星220V/10M串567810M/72头 3V/颗0.018A(华亮)3雪花造型装饰灯注塑400mm个1503V颗0.018A/颗(华亮)4流星雨注塑600mm条17803V颗0.018A/颗(艾维特)5花瓣装饰灯注塑25mm个203V颗0.018A/颗(华亮)6LED软管灯注塑米12003V颗0.018A/颗(嘉胜)7防水配电箱600*500个12厂家定做交流接触器150A*1;空开150A*1、32A*5;时控开关8发光字㎡86吸塑发光字厂家定做9灯会小景2.4*2.4*1.5m套6定做生产加工10电源线25m㎡米1280铝芯线(鸽皇、亿丰)11电源线20m㎡米1518铝芯线(鸽皇、亿丰)12电源线16m㎡米880铝芯线(鸽皇、亿丰)13电源线6m㎡米 2060铝芯线(鸽皇、亿丰)14电源线2.5m㎡米1580铝芯线(鸽皇、亿丰)15电源线RVV2*0.75米5000铝芯线(鸽皇、亿丰)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为暂定工程量,中标后以实际项目工程量为准。2.本项目签订合同后,价格不作调整。若因设计变更,导致价格增加,须由采购人报财政监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四、设计施工图(见附件)五、施工范围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设计图在网上下载或在区交易中心索取)。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安装、调试,并通过检测达到合格标准并交付采购人使用。管护亮灯时间从竣工日期至2013年3月15日止,施工及管护期间用电由施工单位与大学城路灯管理处自行协商解决,维修费及电费(亮灯时间每天下午6:00-晚上12:00)已包含在招标总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二)项目地点项目地地点:采购人指定。(三)工程验收1.货物验收(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2.竣工验收(1)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2)竣工验收由中标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签订所确定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监测费由中标单位承担。(3)验收时,中标方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必备的附件和检测报告。3.本项目采用亮灯验收,中途验收,撤灯前验收三种方式。(1)亮灯验收以实际安装数量为根据,不得低于设计方案的项目数量,经业主方派人逐一清点数目后由双方现场签字确认。(2)中途验收是在2月24日后,进行第二次验收,主要检查维护情况,若数量在验收考核基础上出现减少,则按减少品种金额扣除费用,验收情况当场确认。(3)撤灯前验收方式与中途验收相同,清点品种数目后,由双方签字后予以确认。4.设备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质量保证1.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2.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3.供应商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4.相关要求(1)工程质量灯具、线路不应存在安全隐患。灯具、装饰物数量准确。灯具、装饰物质量完好。(2)巡查工作应配备专门巡查人员。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标志齐全。施工现场物料整齐堆码、废渣日产日清。(3)管护质量档案资料规范。及时补充缺失的灯具、装饰物。及时修理损坏的灯具、装饰物。要有突发事件抢险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5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三)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中标单位和生产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单位和生产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后维修只收取成本费,不收人工费,而且随时为业主提供服务。(四)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1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五)维修配件供应商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六)培训管理和操作人员负责免费培训管理和操作人员,使管理和操作人员掌握工艺设备的性能、管理、操作和定期维护保养知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三、付款方式(一)施工单位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二)施工单位向采购人开具发票。(三)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区财政局申请付款。(四)区财政局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1.第一次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30%费用(人工费,管护费和材料费)2.第二次验收后,再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费用(人工费,管护费和材料费)3.第三次验收后支付余款。四、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轮竞标):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资质文件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若代理人参加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商务部分内容质保期、工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投标项目清单(含设备和材料品牌)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4经济标报价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评标顺序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1符合性检查见符合性检查内容2资格性检查见资格性检查内容3技术商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轮竞标)投标有效期、工期、付款方式、投标项目清单(含设备、材料品牌)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报价分项和总价是否超过限价(四)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在满足招标文件资质、符合性、技术和商务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二、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写、装订和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投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定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五)设计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六)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公章的;(七)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八)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九)投标有效期、设备和材料品牌、工期、付款方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十)投标文件的内容除签名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采用电脑打印的;(十一)资质文件内容复印不清楚,评标委员会无法确认其内容,投标人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原件备查的;(十二)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十三)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三、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五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项目商务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内容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联合投标协议分工认定。(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机构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档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装订与封装投标文件(资质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经济文件)装入大袋或信封密封。大袋或信封上分别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大袋或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资料一袋不能完全封装的可选择装多袋或多信封,但均应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五、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投标文件密封标记与封装出现争议时由评标委员会裁决);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区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一)评标委员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市财政局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二名专家和一名业主代表组成本次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主要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二)评标方法和依据评标方法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具体依据见第四篇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和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机构联系人和电话。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变更(1)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八、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质疑答复方式采购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和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对质疑答复内容进行公告。(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五)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第六篇 合同条款和格式(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一)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二)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三)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四)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X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X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6.中标方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方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六)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汇票、支票、现金。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七)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需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八)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十一)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政府采购合同样本(以业主单位拟定的政府采购定点合同为准)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五)若代理人参加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六)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七)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九)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备查)二、技术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确保该项目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达到质量合格。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九、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三)投标项目清单(含设备和说明:材料品牌)分包号:序号主要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324(四)其他资料(如有)三、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分包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工期质量标准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安装、调试,并通过检测达到合格标准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合格投标报价(大写):元整备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说明: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分包号:序号主要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2345678910111213说明:(1)本项目最高限价99.81万元,超过此报价作废标处理。(2)本项目实行费用总包干,投标人依据市场行情与风险自主标价报价含应急抢险费、材料费、安装调试、维修费、电费、施工人员安全保险、文明施工费、税金,电缆铺设和井圈井盖安装涉及到的开挖、恢复,配电柜基座安装等费用。(3)本项目签订合同后,价格不作调整。若因设计变更,导致价格增加,须由采购人报财政监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投标报名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已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稿,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参与投标,标书费将于投标时补交。招标编号及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开户名称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手机QQ号码或邮箱说明: 请如实填写本表,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送至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
********,传真:(023)
********。 投标人(盖章): 2013年 月 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