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西柏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西柏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比 选 公 告
比选编号:01
1、西柏坡公路项目已经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已列入河北省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河北省交通厅补助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石家庄市公路工程管理处为该项目法人单位(以下简称“比选人”),现对该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
2、石家庄市西柏坡公路起点自石阎公路 (桩号TK1+514.035)向北经西荣村村西,米家沟村西,田兴庄村东,跨越滹沱河;经尚家湾东继续向北,在上奉良村北跨上奉良河,经寺家沟后,在寺家沟村北设置上东峪隧道一座,路线出隧道后,经上东峪村西与平涉公路交叉,跨越郭苏河(利用苏家庄桥做为一幅),下穿群英渡槽,跨越小西川河,穿过张家庄村,经讲理村西,霍家沟村东、西坡,柏里,然后经韩家峪村南,在陈家峪与国道207相接,沿国道207经西柏坡镇至终点三岔路口,终点桩号TK28+587.9,路线全长27.403公里,按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全线计算行车速度为60Km/h。项目投资约6.5亿元人民币。
3、资格要求: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建设部批准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不满足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从2002年9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3项新改建公路(一级及以上)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没有达到业绩数量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对招标代理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要求:至少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至少具有2个新改建公路(一级及以上)工程施工项目代理业绩。其余5名专业人员中,每人至少具有1个新改建公路(一级及以上)工程施工项目代理业绩。
4、比选申请人必须独立参与比选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申请。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5、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且符合以上要求的比选申请人,请携带营业热照、招标代理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等文件的原件及一套复印件,于2007年 10月8日至2007年10月12日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石家庄市公路工程管理处(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9号)领取比选文件。每套比选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6、比选申请担保
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人民币壹万元整(现金)作为比选申请担保,并应将付款凭证的复印件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指定位置上。否则,该担保将被视为无效,并将导致比选申请文件按作废处理。
7、比选人将不再组织比选答疑会。
8、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6日上午10:30时,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石家庄市银河宾馆七楼会议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比选申请文件开封会议,比选申请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若不能出席,应以传真的形式通知比选人,并表明承认比选结果。
9、本公告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上发布。
比选人:石家庄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9号
联系人:耿淑泽 电 话:****-********
邮 编: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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