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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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诚邀招标代理机构入围2021年1月—2022年12月期间代理我院工程类、设备及货物类、服务类、软件信息类、外贸代理类等项目的招标工作,欢迎符合以下遴选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参加遴选活动。遴选活动结束后,我院今后将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承接我院的招标代理工作。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委外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遴选采购公告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诚邀招标代理机构入围 2021 年1 月—2022 年 12 月期间代理我院工程类、设备及货物类、服务类、软件信息类、外贸代理类等项目的招标工作,欢迎符合以下遴选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参加遴选活动。遴选活动结束后,我院今后将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承接我院的招标代理工作。一、采购形式:院内公开遴选二、项目名称:委外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三、项目内容:(一)入围公司服务范围:第一包:工程类,服务范围:负责我院的建筑工程、房屋装修改造及改扩建等工程,以及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代理工作;第二包:设备及货物类,服务范围:负责我院的医疗设备、通用设备、其他设备及货物品类的招标代理工作;第三包:服务类,服务范围:各种医疗服务、护工服务、后勤服务、维修维保服务、宣传印刷服务等服务招标采购的招标代理工作;第四包:软件信息类,服务范围:负责我院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类专业设备、信息化项目建设等招标代理工作;第五包:外贸代理类,服务范围:负责我院外贸进口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二)入围公司数量:本项目共分为五个包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参与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的投标,按综合得分排序取前 2 名中标获得入围资格。(三)入围公司服务方式:在其约定的服务年限内,我院相关部门需开展以上各类招标工作时,由我院相关部门在纪检监督下,按不同类别与专业从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委托其代理招标工作。四、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 24 个月,即 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期间,具体期限以签订服务协议日期为准。合同期满后经评价合格后可再续签一年。五、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外贸代理类项目供应商还应具有外贸代理的相关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在上海办公。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2、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3、供应商必须已完成财政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外贸代理类项目供应商还应有商务部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备案。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证明材料;4、外贸代理类项目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在进口项目领域有丰富的经验,熟悉海关对各项目免税进口的相关规定,能提供优质高效的外贸商务、通关、物流服务,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海关有良好信誉,符合海关总署第 170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分类管理办法》之规定的 A 类及以上企业;5、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六、投标须知1、参选人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投递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得活页装订),投标文件资料包括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发送邮箱),格式和具体要求详见“参选文件要求”。纸质版文件需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和电子版 1 份,在每一份文件封面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纸质版和电子版有差异,以盖章的纸质版为准。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文件将不予参选,逾期不予受理。3、供应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必备证件,由其法人或其委托人(出具法人委托书)委托参选。4、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等文档,均需加盖公章。5、供应商需提供近 3 年的无犯罪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并盖公章)。6、医院根据各供应商所报价格及参选文件,按照评审标准择优选择。7、如中选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能满足我方需求或供应商减少,我院可视情况从本次得分排名第 3 名起补选。8、★参选供应商如曾经有在我院中标或提供类似服务经历的,原则上本次报价不得高于原中标价格或服务价格。七、项目时间安排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1 年 1 月 11 日-1 月 15 日(工作日上午 9:00-11:00和下午 1:30-4:30)。2、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28 日下午 17:00,电子版须在投递截止日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wushuang@51mch.com,过时不候。3、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地点: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院办(高科西路 2699号行政楼 312 室)4、联系人:吴老师5、联系方式:********6、评审时间和地点: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待定。八、廉洁要求1、在本次项目公开遴选过程中不许弄虚作假、违规操作;2、不得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3、不得相互串通,排斥参选人,损害参选人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利益;4、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5、医院如确认中标人在本次遴选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宣布其中标无效,提请有关部门查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注:以上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2021 年 1 月 6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 活动 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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