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县2012年车磨岭中型灌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专项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丰县车么岭灌区专项建设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丰县包坊村等村镇
2.2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金额:施工标约1200万元,监理标约25万元
2.5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预计2013年2月开工,2013年3月完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①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企业负责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⑤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外省企业为壹级)注册建造师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岗位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要求,临时建造师必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本省的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⑦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⑧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⑨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原核发副本无效);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建筑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及《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的有关规定;
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文的有关规定,拟投入建造师必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中人员,且不能为《江西省水利工程在建项目建造师基本情况表》内人员(至投标截止时间名单为准),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⑩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规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或法人证及建造师证),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规定,施工企业参与我省水利工程项目投标中,投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的投标,一经发现,其重复投标项目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项目投标,视为施工企业主动放弃前一项目中标资格。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建设协议书》。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资格要求: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③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总监岗位证书(水利专业);拟派本项目现场注册监理工程师2名,至少派现场监理员4名;④投标人在2008年1月1日以后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水利部门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5外省监理单位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南丰县、抚州市或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自行在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zztb.gov.cn)、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zhjlzx.com)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5.2招标资料费:施工标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售后不退),监理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资料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不接受其投标。
1.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13 年 2 月 4 日上午 8 时至 10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3 年2月 4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有关事项说明
7.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zhjlzx.com)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根据抚府办发【2012】25号有关规定,在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排名前三名的投标单位和法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南丰县车么岭灌区专项建设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39*****96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 180*****105 ****-********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