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学台式电脑招标公告

第一中学台式电脑招标公告



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兴国县第一中学台式电脑项目(项目编号:GZMC2012-XG-X006)的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兴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国县第一中学委托,现就其台式电脑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ZMC2013-XG-X006
(二)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及要求
1
台式电脑(国产)
20台
详细技术规格及要求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授权书必须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1、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2013年01月14日至2013年01月20日下午17:00时止(上午 8:30 — 12:00 , 下午2:30 —17:00 )
2、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各投标人可到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89号,工商银行办公大楼七楼,电话****-*******)现场报名购买资料。报名及资料工本费100元/套(售后不退)。也可电子报名,但必须先汇入报名费到本公司指定账号(开户行:工商银行兴国支行,账号:151*****090********;须传真银行汇款凭证至本公司****-*******确认,并注明所参加的项目编号、委托代理人以及代理人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
(五)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采购项目需收取投标保证金:¥:700元整;以现金方式(密封,打包)在开标前缴纳。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向本公司提供供货合同原件一份、发票复印件一份、验收证明原件一份,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履约完成后一个月内无违约行为予以无息退回。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3 年01月21日14 :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89号,工商银行办公大楼五楼,电话****-*******),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招标机构: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兴国县凤凰大道89号(工商银行办公大楼七楼)
联 系 人:陈明珍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342400
电子函件: MCZTB2011@163.com
开 户 行: 工商银行兴国支行
账  号: 151*****090********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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