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办公室办公用房及临时企业服务中心(含银行区临时建筑)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办公室办公用房及临时企业服务中心(含银行区临时建筑)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办公室的委托,现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办公室办公用房及临时企业服务中心(含银行区临时建筑)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办公室
  二、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办公室办公用房及临时企业服务中心(含银行区临时建筑)拆除工程
  四、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办公室办公用房及临时企业服务中心(含银行区临时建筑)位于津汉公路和环河北路交口,空港物流加工区一期用地范围内
  五、招标范围:建设办公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单层钢结构建筑;企业服务中心(含银行区临时建筑)建筑面积约7400平方米,单层彩钢板结构建筑。本次招标是上述两栋建筑的拆除。拆除期限为2007年10月15日至为2007年11月30日,共 47天(日历日)。
  六、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包括贰级)资质。
  七、报名日期:2007年10月8日—2007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10月12日下午17:00(周六、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天津空港加工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九、报名须知: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及IC卡(数量一名,土建相关专业,外地项目经理必须完成进津备案手续),外地施工单位进津备案通知书(原件),报名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十、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
  十一、联系人:布璠 电话:********-***
  十二、未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07年10月8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 / 保税区招标站
  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 / 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
  负责人:靳辉、李守明 / 张敏求
  电话:**************** /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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