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路灯改造所需灯具招标公告
城区路灯改造所需灯具招标公告
富宁县城区路灯改造所需灯具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FNZYJYCG20130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富宁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现就所需的灯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富宁县城区路灯改造所需灯具竞争性谈判采购
2、招标文件编号:FNZYJYCG201301—10号
3、招标采购内容:LED灯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2、提供本项目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提供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企业法人证明,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必须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货物,所投货物必须是达到指定要求,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报价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按照报价表格式填写,并附技术参数明细,报价包含运输费用、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费用及所需其他材料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四、交货时间
2013年2月6日前送达项目地点并安装调试结束。
五、付款时间
验收合格后付50%,余款于2013年12月31日前付清。
六、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为二份(正副本各一份),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包含报价表、服务承诺、投标书、详细参数明细表、产品图片、厂商资格审查要求资料等相关资料。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16日至 2013 年1月18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各项证件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富宁县东风路民族文化活动中心三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并自带电子存储设备(如U盘)拷贝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需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正(20000.00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一律采用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保证金必须于2013年1月21日前汇至交易中心账户,未按期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3年1月22日上午9点00分。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密封的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正副本各1份),送至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族文化活动中心三楼),逾期投标恕不接受。
标书密封后封面必须注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3年1月22日上午9点00分在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企业法人代表携带(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必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和身份证件如期出席开标会。
集中采购机构: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富宁县东风路民族文化活动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663400
开户名: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富宁支行
富宁县共公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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