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所驱虫药招标公告
动物卫生监督所驱虫药招标公告
东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驱虫药采购(*******)
NO:*******
询价采购报价单
请您分别对如下内容报价:
名 称 | 型 号 及 配 置 | 数量 | 单 价 | 报 价 |
驱虫药 | 规格:100g/袋,120袋/件;主要成分,阿苯达唑、伊维菌素,含量阿苯达唑10g+伊维菌素0.2g,其他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备注:报价中包含运输、分发至各镇养殖场、项目实施户现场技术指导服务(每月不少于15天)和税费等全部费用。 | 60件 | ||
报价合计(大写:) |
注:报价中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辅材和税费等全部费用。
报价说明: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从事本次询价货物的生产或销售,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本报价单(每一页)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于 1月 18日16时15分前送达或传真至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采购部,否则作废单处理。送达地点:采购部门外“询价采购投标箱”内。
3、询价单应采用普通信封进行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报价单位、所报项目名称及询价单编号。
4、询价单如需传真,则报价人要确保传真件上内容清晰,否则作废单处理。传真后需进行电话确认。不属询价所要求的资料不得传真。
5、报价单位如有疑问请于 1月 17 日10时前书面提出,采购人于 1 月 17 日18时前予以答复。
6、报价单填写内容字迹必须工整,产品型号及配置要求和报价均不得修改,否则作废单处理。
7、采购单位于 1月 18 日16时15分后开拆报价单,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询价结果进行公示。
8、成交结果公示后,中标供应商须在3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签订合同之前另向采购单位补交 元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 7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否则按违约论处。采购合同及验收单应及时送财政局采购科和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否则会影响到货款的支付结算。
9、询价保证金 1000 元,一般以现金方式在送达本报价单时提交,(已在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缴纳询价保证金且未被冻结的余额可抵算),外地投标供应商如以传真方式进行报价则可采用电汇方式提交,但必须从投标单位账户汇出,(收款单位:东台市财政局;账号:****************5551;开户行:建行东台支行),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电汇凭据随报价单一并传真。中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单位的询价保证金现场退还(采用电汇的单位开收据退还);中标单位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送中心备案后退还。
10、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理解采购单位的询价采购文件并慎重作出报价,报价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悔标的将被没收询价保证金并作为不良行为上网公示。
11、付款方式:产品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付款。
12、联系电话及传真:中心采购部:(0515)********(传真) 联系人:沈岱
采 购 人:(0515)******** 联系人:王霄翔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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