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岩人工湿地污泥外运及处置招标公告
石岩人工湿地污泥外运及处置招标公告
石岩人工湿地污泥外运及处置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BACG********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市宝安区网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深圳市宝安区污水设施管理中心所申报的石岩人工湿地污泥外运及处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BACG********59 招标项目名称:石岩人工湿地污泥外运及处置 招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用途及其他要求项 |
石岩人工湿地污泥外运及处置 | 项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a、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相关经营范围,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
b、投标人须具备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c、投标人应具有污水处理设施剩余污泥处理能力或提供深圳市内污泥处理企业同意接收本项目污泥的承诺函(须提供环保部门相关批文复印件)
d、自2009年1月1日截至开标截止日前,投标人须从事过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拉运项目(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
e、投标人必须按照《关于在我区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行贿禁入制度和开展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深宝采[2012]7号)要求,提供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或上一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该函必须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授权的投标代表三项信息。开具日期必须为2013年01月20日以后)扫描件,原件备查。
f、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答疑事项: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必须于2013年01月22日 12:00 前将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相关疑问,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或在采购系统中直接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5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投标人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取“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1月29日 14:15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3年01月30日 14:15 (北京时间)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214开标室,供应商可以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邮政编码: 518101
网上操作咨询:****-********、********
市注册保证金咨询:****-********;区投标保证金咨询:****-********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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