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停车场建设建安壹号停车场垂直循环式立体车库招标公告
城区停车场建设建安壹号停车场垂直循环式立体车库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1-522401-F51-D01-7383
项目概况
金沙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建安壹号停车场垂直循环式立体车库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93GC2021A015号
项目名称:金沙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建安壹号停车场垂直循环式立体车库采购
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建安壹号停车场,建设停车位150个,由于项目地块条件限制将建安壹号停车场全部建设为垂直循环式立体车库,本次采购的全部车位采用SUV越野车位。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约定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履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3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机械式停车设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机械式停车设备);
3.4提供检测部门出具的特种设备试验合格证(含机械式停车设备)及特种设备试验报告(含机械式停车设备)。
注: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01 月07 日09点 00分至2021年01月14日17点00分,(24小时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规定时间内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规定时间内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年01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9点20分时前解密投标文件。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办理CA及网上投标事宜
1.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书等事项。
1.2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投标文件资格;
1.3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
1.4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
2.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交纳: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银行转账方式以外交纳保证金的需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01月28日9点00分时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帐户名称、账号、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等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帐,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绑定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2.3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
3.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针对同一环节一次性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书面提出。
4.敬告:(1)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2)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机码功能。投标人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缴纳费用(保证金)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迹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金丽小城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三楼
联系方式:********">何婷 155*****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
联系方式:********">181*****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天玉
电 话: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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