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传化公路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荆门传化公路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荆门传化公路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荆门传化公路港道路工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ZX-202101SZ-********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门传化公路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荆门市东宝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行审发【2020】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东宝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荆门市东宝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宝区牌楼镇。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主线西起物流园西侧与G347路平交口,向南延伸约780m转向东,往东延伸与东外环路平交,主线长度1305m,支线为物流园场区南北向道路,接主线青龙河桥头,长约270m,两条线路共长1575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30m。道路两侧新建雨污水管道,其中雨水管道排入南部青龙河内;污水管道排入规划青龙河桥北侧污水干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含土石方挖填、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河道改造工程、排水(雨水、污水)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3479.16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2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6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平台中打印的网页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荆门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员注册指南》(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Front/)。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Front/,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开标

6.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2 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东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211室(东宝工业园长兴大道-东宝政务中心D4栋)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身份(投标人)和登录地区(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身份(投标人)和登录地区(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荆门市东宝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荆门市东宝区长兴大道9号D3二楼

联 系 人:龚鹏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限公司

地 址: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联 系 人:孙元杰

电 话:****-*******

2021年1月7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公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