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战勤物资保障库、综合救援大队营房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战勤物资保障库、综合救援大队营房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战勤物资保障库、综合救援大队营房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战勤物资保障库、综合救援大队营房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三次)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及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三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战勤物资保障库、综合救援大队营房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三次)。

2.计划资金:52万元。

3.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前白庙村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院内。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要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按1个标段进行招标。

6.采购范围:乘客电梯1台,5层5站5门;货用电梯1台:3层3站3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

4.每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法定代表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6.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化招投标交易系统(房建市政项目)改版升级的通知》。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按照要求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首次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入库及CA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房建市政”栏目中的“房建市政工程CA数字证书及软件办理简介”。

4.完成入库及CA数字证书办理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房建市政”栏目中的“工程项目金润电子投标人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汇款时备注消防总队设备采购+联系方式):

账户名称: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879

行 号:********052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支行

(2)招标文件缴费时间:2021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6.技术咨询

投标人在使用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 2:00-5:30)致电咨询。

(1)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819-9995。

(2)CA 数字证书办理联系人及电话:赵经理 131*****937

(3)现场技术支持:因疫情影响暂不支持现场技术支持,仅提供远程技术服务。

7.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8日10时00分(同开标时间)。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 9 层 5 号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60分钟内使用加密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单位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8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 9 层 5 号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注:1.电子投标文件逆交方式采用网上交,使用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时,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远程解密开标大厅”,通过加密的数字证书或应急解密方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截止前,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各投标人应提前阅读《工程项目金润电子投标人操作手册》,并进行解密测试,检测用于远程解密的电脑(自备)、网络(自备)及单位数字证书锁是否能够正常使用,以免影响自己的投标,由此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按照自治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所有投标人只允许委托代理人本人参与开标。委托代理人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如体温达到或超过 37.3℃,禁止进入开标现场。进入开标现场后,委托代理人应分散就座、自觉保持距离,主动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如有呼和浩特市外来人员,需提供近十四天居住或解除隔离证明或持健康码。

4.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自觉遵守国家、自治区、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

七、公告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力德街9号

联 系 人:金红玉、朱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郭勒南路盈嘉国际 1722室

联 系 人:荣艳琦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gzsjzgs@163.com

附件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人员或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

3.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查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4.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相关健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 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注:如个人有其他情况,可后附说明。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从何地来呼: 来呼时间:

体 温: ℃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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