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烟南阳卷烟厂2021年科技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中烟南阳卷烟厂2021年科技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南阳卷烟厂2021年科技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南阳卷烟厂2021年科技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进行招标,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需求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南阳卷烟厂2021年科技项目。

2.2招标内容:该项目分为八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卷烟生产过程全要素产品质量管控及跟踪技术。以提升质量管理能力、稳定提升产品质量为目的,以卷烟生产全过程产品质量管控及跟踪技术为研究主线,通过对南阳卷烟厂卷烟生产各环节信息和数据需求及其来源的梳理和分析,在信息化应用基础上形成全要素产品质量管控系统平台,同时将数理统计技术与信息化技术相结合,在平台中建立产品质量“纵向”往复追踪、“横向”分析评价模型,为质量管理由检验结果管理向全过程管理延伸、产品维护由叶组维护向全要素维护转变、质量决策由人工经验决策向智能化决策转型提供支撑。

二标段:卷烟生产过程全要素产品质量管控及跟踪技术试验检验。在河南中烟南阳卷烟厂科技项目《卷烟生产过程全要素产品质量管控及跟踪技术》实施过程中,在南阳卷烟厂构建全要素产品质量管控系统平台时,协助进行配套的数据采集装置安装、软件集成及系统接口采集等工作。

三标段:数据驱动下的在线检测仪器仪表期间核查技术研究。通过对各类在线检测仪器仪表周期校核数据、检定数据及在线测量数据进行预处理并分析,建立动态数学模型,开发动态性能检测模型并实现检测仪器性能的实时判别,形成在线检测仪器仪表期间核查的实施依据及标准化流程,开发在线检测仪器仪表期间核查系统平台,完成对各仪器仪表及装置期间核查的智能化判断、运行状态性能的自动化预警及执行,为南阳卷烟厂的设备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质量管理提供数据保障。

四标段:数据驱动下的在线检测仪器仪表期间核查技术研究试验检验********">。在河南中烟南阳卷烟厂科技项目《数据驱动下的在线检测仪器仪表期间核查技术研究》实施过程中,协助南阳卷烟厂对各类在线检测仪器仪表进行额外的校验和核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南阳卷烟厂统一协调下,配合三标段“数据驱动下的在线检测仪器仪表期间核查技术研究”中标人,研制测量速度快、自动化程度高、具有数据通信接口的期间核查标准装置,配合搭建仪器仪表期间核查信息化系统平台。

五标段:水分仪期间核查技术及核查标准装置研究。水分仪期间核查技术及核查标准装置研究,建立适合生产现场、智能确定核查周期的在线红外水分仪期间核查规程,开发水分仪期间核查软件系统。包括数据预处理及分析、核查周期智能算法设计和模拟实验、概率动态性能退化模型构建、可视化软件设计开发和运行测试以及系统平台搭建和部署。

六标段:水分仪期间核查技术及核查标准装置研究试验检验。在河南中烟南阳卷烟厂科技项目《水分仪期间核查技术及核查标准装置研究》实施过程中,在南阳卷烟厂统一协调下,配合五标段“水分仪期间核查技术及核查标准装置研究”中标人,设计开发测量速度快、可在生产现场移动应用、自动化程度高、具有数据通信接口的期间核查标准装置,配合搭建水分仪期间核查管理系统。包括硬件改造、接口测试和检验、期间核查标准装置测试实验、机械加工和测试、系统测试及水分仪校验和核查。

七标段:卷烟厂配电系统动态谐波治理及节能降耗技术研究。通过对卷烟企业的用电设备进行谐波分析,提出配电系统动态谐波治理技术方案,研究开发一组配电系统动态电能质量治理设备,验证能够有效清除配电线路中的谐波污染,同时补偿线路中的无功功率,降低线损,实现谐波治理、节能节电、设备的健康运转,提升卷烟生产精益制造水平,推动卷烟生产加工的高效性和产品质量稳定性。

八标段:********">基于动态监控的目标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优化企业目标管理流程,设计开发一套基于企业CPI核心关键指标并以目标项实施进度监控为引领,以标准定额指标体系为依据,实施企业目标管理流程优化创新的信息系统,实现目标管理信息化、规范化、便捷化,定额管理标准化、常态化,提高综合考核的客观性、科学性、系统性,不断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目标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两化融合的重要标志,通过系统实施可以促进员工工作效率及主动性提升。

以上标段合同签订单位均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

2.3服务期限:

一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月内(含安装调试、维护保养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二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月内(含安装调试、维护保养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三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含调研、分析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四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含安装调试、维护保养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五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含试验、分析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六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含安装调试、维护保养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七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含安装调试、维护保养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八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含调研、分析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以上各标段所涉及的科技项目在项目周期到期后,若仍未通过河南中烟或南阳卷烟厂科技项目验收,期限顺延至通过科技项目验收为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商誉和财务状况,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格式后附)

3.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网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查询个人选择行贿;投标企业选择单位行贿。查询人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3.4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将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企业;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到的单位,不用提供)。

3.6 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未被纳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如果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合同签订后,甲方发现乙方采用贿赂、欺诈或提供虚假、伪造的证明材料等不正当行为骗取中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3.7保密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不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对发售的招标文件文本保密的承诺。承诺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21年0107日至2020年01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3报名请携带:

4.3.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4.3.2提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户开户证明。

4.3.3 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4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4.3.5“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及“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4.3.6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到的单位,不用提供)

4.3.7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未被纳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承诺,承诺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3.8 保密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不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对发售的招标文件文本保密的承诺。承诺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证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4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购买招标文件或者于2021年01月14日下午17:********8@qq.com%EF%BC%8C%E5%8F%91%E9%80%81%E6%88%90%E5%8A%9F%E5%90%8E%E8%81%94%E7%B3%BB%EF%BC%********66278%E7%A8%8B%E5%85%88%E7%94%9F%EF%BC%89%E7%BB%8F%E5%88%9D%E6%AD%A5%E5%AE%A1%E6%A0%B8%E6%97%A0%E5%BC%82%E8%AE%AE%E5%90%8E%E5%8F%91%E9%80%81%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9%82%AE%E4%BB%B6%E4%B8%AD%E8%AF%B7%E6%B3%A8%E6%98%8E%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3%80%81%E8%81%94%E7%B3%BB%E4%BA%BA%E5%A7%93%E5%90%8D%E3%80%81%E6%89%8B%E6%9C%BA%E5%8F%B7%E7%A0%81%E3%80%81%E6%A0%87%E6%AE%B5%E5%8F%B7%E3%80%81%E9%82%AE%E7%AE%B1%E5%8F%B7%E3%80%82%E5%86%85%E5%AE%B9%E5%BF%85%E9%A1%BB%E6%B8%85%E6%99%B0%E5%8F%AF%E8%BE%A9%EF%BC%8C%E6%9C%AA%E5%8A%A0%E7%9B%96%E5%85%AC%E7%AB%A0%E6%88%96%E6%8A%95%E6%A0%87%E4%BA%BA%E5%87%86%E5%A4%87%E6%9D%90%E6%96%99%E7%BC%BA%E5%B0%91%E3%80%81%E6%97%A0%E6%B3%95%E8%BE%A8%E8%AE%A4%E7%9A%84%E8%A7%86%E4%B8%BA%E6%97%A0%E6%95%88%E3%80%82%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B0%86%E9%80%9A%E8%BF%87%E9%82%AE%E4%BB%B6%E5%8F%91%E9%80%81%E7%BB%99%E6%8A%95%E6%A0%87%E4%BA%BA%E3%80%82">00时(北京时间)前(以接收时间为准),将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公告4.3条款要求整理)加盖公章扫描件(word或PDF文件)发送邮件至********5@qq.com,发送成功后联系(189*****527易先生)经初步审核无异议后发送招标文件,邮件中请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标段号、邮箱号。内容必须清晰可辩,未加盖公章或投标人准备材料缺少、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招标文件将通过邮件发送给投标人。

5.2费用: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9日上午9:30时,地点为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往西50米)广发大厦12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同时发布。

7.2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

联 系 人:文女士

地 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新华东路6号南阳卷烟厂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

2021年0107

书面声明(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

1.我单位为符合招标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商誉和财务状况,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2.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

3.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与该项目投标。

4.没有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转包、分包、不串通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敏感信息使用告知:本次招标使用人的姓名、身份证信息和通讯方式以及企业社会统一信用编码(纳税人识别代码)、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仅限于本次招标以及中标人后续合同签订、合同执行,不用于其它用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科技 卷烟厂 中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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