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公开征集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项目名称 | 公开征集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 ||||
项目编号 | |||||
委托单位 | 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征集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机构: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公告日期 | 公告起始日期: | 2021年01月07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1年01月14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 |||||
征集形式 | 1、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被征集方,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若符合征集要求,则采取直接确定为合作方,进行后续的洽谈、经批准后签约。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二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被征集方,则按照评分细则由评标委员会打分,根据得分高低对意向被征集方进行排名,得分最高的为第一被征集方,进行后续的洽谈、经批准后签约和征集。若谈判失败,排名第二的意向被征集方补缴信誉保证金后成为新的被征集方,征集人再与新的被征集人进行洽谈、经批准后签约,以此类推。 3、被征集文件投送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上午 09时00分(意向方必须在此时间前缴纳信誉保证金、投送征集文书要求的投送资料,投送资料必须密封完整,否则取消资格。) 4、被征集文件投送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2开标室(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 号)。 | ||||
征集基本要求 | 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征集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为合作伙伴。 对拟被征集单位的要求: 1、拟被征集公司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被征集的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姜堰区外年平均营业收入达3亿元以上。 3、拟被征集的企业净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以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 4、拟被征集的企业应承诺: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文件真实性负全责,因其提供虚假陈述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5、拟被征集企业与征集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须报请姜堰区国资办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未能批准的拟被征集企业,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6、被征集的企业及其全体员工应遵守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全部法律?p法规。 7、谈判期间征集人视情况对拟被征集单位资质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其经营状况、债权债务、诚信状况、诉讼情况等进行核查,拟被征集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如果出现与征集文书不符或拟被征集人不配合核查,征集人有权随时终止谈判,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信誉保证金,拟被征集人赔偿征集人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此次支付的服务费以及为后续提出索赔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法院执行费等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责任。 | ||||
保证金条款 | 信誉保证金数额:意向方需缴纳信誉保证金500 万元。 | ||||
一、保证金缴纳时间: 意向方在2021年01月19日上午09时00分前(以保证金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时间及报名人到达时间为准),向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信誉保证金500万元,逾期将取消报名资格。 | |||||
二、保证金缴纳账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103884,收款单位: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逾期将取消资格。 | |||||
三、保证金处置: | |||||
1、未中标的意向被征集方,其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的意向被征集方,其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 | |||||
报名材料 | 1、意向被征集方带齐相关资料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资格审查室(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 号)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下午 17时 00分前 3、意向方须带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证明文件,填写意向人报名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意向人报名表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4、以上材料弄虚作假、提供不全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 ||||
其他说明 | 1、意向被征集方在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拟被征集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2、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被征集方不能按《合作协议书》约定条款履约的;(2)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3)其他不遵守被征集秩序、惯例的行为。 3、按照苏价费【2017】23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4、本项目由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公证处全程参与现场公证,征集方成交后缴纳5000元公证费。 5、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被征集方,意向被征集方须接受征集人按照评分细则打分确定候选人,否则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如意向被征集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进行,需在投送书面资料截止时间前向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 | ||||
特别提醒 | 1、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2、报名表见附件。 3、承诺函见附件。 | ||||
征集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夏先生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泰州市姜堰区三水大道888号 | ||||
代理单位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泰州市姜堰区丽都佳园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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