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除劳务费
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除劳务费
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除劳务费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1月07日
一、原采购项目信息:
1、原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除劳务费
2、原项目编号:2020CG12SN0943
3、原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0]0139
4、原委托代理编号: HNZJC2020-FW(SN)-040
5、原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9日
7、原公告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2021年01月20日10时00分
现变更为:2021年 01月25日9:30分
8.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是:2021年01月20日10时00分
现变更为:2021年 01月25日9:30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更正内容见附件1:评标方法及标准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绥宁县林业局
地址:绥宁县
联系人:沈忠将
电话:137*****49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西雅国际大酒店商务楼12层
联系人:夏娟、陈莹 联系电话:****-*******
附件1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
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计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25分 | 投标报价 (25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二 | 技术部分 | 45分 | 服务方案(13分) |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详细完整服务方案进行分档计分,评分依据:评委依据投标人制定的方案独立计分。 1、投标人需对防治区域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进行现场勘察,需对发生趋势进行分析,根据投标人的勘察分析情况进行评审,提供现场实际图片拍照的照片六张计3分,未提供不计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措施方案进行评审,提供六项技术措施方案计3分,未提供不计分;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进行评审,提供六项人员配备方案计3分,未提供不计分;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审,提供六项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 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方案进行评审,提供六项应急预案方案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 |
作业设备(5分) | 投标人自有PDA数据采集终端、无人机,每提供1台计1分,满分5分; 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设备购买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3分)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六项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相关承诺计3分,未提供的计0分。) | |||
保障措施(14分) | 1、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实施投入自有的作业车辆1辆计2分,满分4分。 评分依据:需提供投标单位购买车辆发票及车辆保险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2、投标人提供市区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磷化铝等)的计1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
经营业绩(10分) | 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同类项目(指合同内容至少包含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且业绩中含有绩效考核,要求枯立木数量有下降)每提供1个计2.5分,满分10分。 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每个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及绩效考核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提供原件不计分。 | |||
三 | 商务部分 | 30分 | 人员配备(22分) | 1、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具有林业高级工程师的计3分,具有中级及以下林业工程师或者中级及以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的计2分,不具备的计0分。本项取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满分3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具有高级林业工程师或者高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每有1名计1.5分;具有中级及以下林业工程师或者中级及以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每有1名计1分。本项可以累积计分,满分3分。 3、拟投入本项目普查人员持有有效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飞行上岗证),每提供一个计1分,满分2分。 4、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取得市区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的每提供1个计2分,满分8分。 5、环保管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环境保护设施废气处理工合格证书的一个计2分,最多不超过6分。 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为本公司最近连续缴纳三个月社保凭证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提供原件的不计分。 |
信誉分 (2分) | 投标人获得2017年以来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信用评价中心颁发的关于企业信用评价的荣誉,每提供1个计1分,满分2分; 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提供原件不计分。 | |||
综合实力分(4分) | (1)供应商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1项证明材料计2分,满分2分(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认证计1分,满分2分。 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提供原件不计分。 | |||
投标文件的制作 (2分)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技术参数逐条响应,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说明:1、评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投标书进行。评标标准或资格条件中涉及要求递交原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要求提供的原件单独密封包装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相应计分项不予计分。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3、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21年01月07日
绥宁县林业局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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