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验收复核服务招标公告
2015年、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验收复核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15年、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验收复核服务招标公告
关于2015年、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验收复核服务的自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15年、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验收复核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10万元整。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复核机构需对2015年、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县的验收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以及资金和项目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予以评定。复核主要采取资料复核方式进行,即对照示范区县验收报告、项目资料进行复核,同时抽选2个区县进行现场复核。复核工作量共17份报告,其中2个区县现场复核。
(二)复核机构需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重庆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对各示范区县验收报告开展复核,提出意见建议和问题。
(三)复核在指出存在问题时,应明确指出其依据。
(四)复核结束后,复核机构应组织整理有关资料移交市商务委归档。
(五)复核工作应在2月内完成,并出具复核报告。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正规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定原则
本次评定原则采取符合性最低价法。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 2021 年1月8日—2021 年1月12日18:00。
七、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五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六)报价(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七)复核工作方案。
八、报名方式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请前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0楼2019号房间。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四)我委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人:刘志林,联系电话:136*****155,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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