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室内分布施工集约化电商张家口招标公告
2021年室内分布施工集约化电商张家口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1年室内分布施工集约化电商采购项目张家口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1年室内分布施工集约化电商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ITCC-HBTTJY*******),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铁塔公司),地点为石家庄市广安大街45号广安大厦5层,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提出应答申请。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河北省11个地市及雄安新区2021年度的室内分布施工(含选址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室内分布施工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皮基站设备(Lampsite、QCEL等)、光纤分布设备、网线、馈线、漏缆、POI、无源器件、室内天线、外引天线(如射灯天线)、防雷及接地、电源配套、局内传输线路、光缆熔接等设备及材料的施工安装、调测、集成服务,配套辅材(其中包含站点内运营商信源BBU、RRU、光纤分布接入单元、拓展单元、远端覆盖单元、皮基站(Lampsite、QCEL等)等设备点的电表)的采购及施工服务和物业谈判。高铁、地铁类项目除外;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 万元人民币(含税)以上的项目除外。
2.服务区域:河北铁塔12个地市分公司所辖区域。
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工期: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6.技术标准要求:必须达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相关要求。
7.质保期: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完工,进行内部验收(交维),从签署内部验收(交维)合格之日起进行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如无任何问题,进行竣工验收(终验))。
8.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要求,施工费报价折扣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2016]451号《关于印发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及相关定额基础进行报价。无源室分(传统室分)楼间对打项目施工折扣(含协调)最高限价为6%,无源室分(传统室分)平层覆盖项目施工折扣(含协调)最高限价为6%,有源室分施工折扣(含协调)最高限价为11%,应答人任一分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要求的应答将被否决。
10.标段及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原则: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中选人数量 |
份额分配 |
1 |
张家口 |
3 |
第1名:50%;第2名:30%;第3名:20% |
2 |
唐山 |
4 |
第1名:40%;第2名:25%;第3名:20%;第4名:15% |
3 |
承德 |
4 |
第1名:40%;第2名:25%;第3名:20%;第4名:15% |
4 |
秦皇岛 |
3 |
第1名:50%;第2名:30%;第3名:20% |
5 |
廊坊 |
4 |
第1名:40%;第2名:25%;第3名:20%;第4名:15% |
6 |
保定 |
5 |
第1名:28%;第2名:22%;第3名:19%;第4名:17%;第5名:14% |
7 |
石家庄 |
5 |
第1名:28%;第2名:22%;第3名:19%;第4名:17%;第5名:14% |
8 |
沧州 |
4 |
第1名:40%;第2名:25%;第3名:20%;第4名:15% |
9 |
衡水 |
3 |
第1名:50%;第2名:30%;第3名:20% |
10 |
邢台 |
4 |
第1名:40%;第2名:25%;第3名:20%;第4名:15% |
11 |
邯郸 |
4 |
第1名:40%;第2名:25%;第3名:20%;第4名:15% |
12 |
雄安新区 |
3 |
第1名:50%;第2名:30%;第3名:20% |
中选原则:一个应答人最多可同时参加所有标段的应答,最多可兼中6个标段。
超出兼中数量时的中选原则:应答人需在应答文件中明确中选优先顺序,若不填写,则默认为按标段号的先后顺序。
2.应答人资格要求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3应答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应答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5应答人应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应答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2.7应答人自2018年11月30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签订的室分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不含设备及WLAN、集客家客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核方式本次采购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于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2日,上午9时至12时与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邱新明,联系电话:156*****725。文件购买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石家庄市天山大街与海河道交叉口西行四百米路北)。
采购文件的售价为:每标段每套人民币300元,标书款须以汇款方式提交(账户信息详见本章第7条相关说明),售后不退。
4.2现场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如下购买证明文件:
(1) 公司介绍信
(2) 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盖章件(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3) 标书款电汇底单原件及复印件
(4) 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填写完整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纸质签字/盖章文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2)
(6) 填写完整的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纸质盖章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3)
(7) 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3如应答人不能到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须提供的如下证明文件:
(1) 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2) 公司介绍信盖章扫描件
(3) 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盖章扫描件(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纸质盖章原件在递交应答文件时一同递交)
(4) 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5) 填写完整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2,纸质盖章或签字原件在递交应答文件时一同递交)
(6) 应答人税务信息证明文件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3)
(7) 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标书发售期内使用本项目负责人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纸质采购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5.应答文件的递交5.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天山大街与海河道交叉口西行四百米路北)。
5.2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6.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45号广安大厦5层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编:050000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李先生联 系 人:邱新明 何京东 王卫东 张庆玉
电 话:****-********电 话:156*****725 180*****930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qiuxm.zgtj@chinaccs.cn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附件1:
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
我公司-(公司名称)公司,作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铁塔公司”)的合作单位,在参加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1年室内分布施工集约化电商采购项目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河北铁塔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诚信为本。为防止我公司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此特向河北铁塔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始终坚持诚信不渝和操守完美的最高道德标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公正坦率的方式与河北铁塔公司合作。在合作交往活动中坦诚、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保证产品和服务的时效性和质量,不搞价格欺诈。
3、不向河北铁塔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河北铁塔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河北铁塔公司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河北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不为河北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4、不单人约见河北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不到河北铁塔公司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5、不向河北铁塔公司工作人员询问敏感、保密信息或施加任何影响。
6、不向他人泄露河北铁塔公司的网络结构、网管数据、用户资料、业务情况、管理制度、营销方案等商业秘密及任何河北铁塔公司严禁外泄的细节问题。
7、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个人和机构向河北铁塔公司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8、如果我方或我方工作人员有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河北铁塔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的处罚,处罚包括:被取消/延迟付款、交纳罚款、扣发酬金、被取消合作资格、被宣布合同无效、被停止参加河北铁塔公司项目资格等。
9、监督人:潘硕 监督电话****-********。
承诺单位(应答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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