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应急维保分公司不锈钢板材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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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应急维保分公司不锈钢板材询价函

发布单位 : 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应急维保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1-01-07


询 价 函

询价编号:XJCG-应急维保分公司二期-2021-001

公司/厂:

因城市地铁施工需要,我项目部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厂)于2021年1月11日12点0分前将报价函扫描件报我部机电物资部(报价文件必须在12:00发送,提前或预期超过十分钟视为无效报价,多次报价已首次报价为准)。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备注

1

不锈钢板

1.22m*2.44m*0.7mm,201


1000

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830号


2

不锈钢板

1.22m*2.44m*1mm,201


1000


3

不锈钢板

1.22m*2.44m*2mm,201


500


4

不锈钢板

1.22m*2.44m*3mm,201


500


1

不锈钢板

1.22m*2.44m*0.7mm,304


1000


2

不锈钢板

1.22m*2.44m*1mm,304


1000


3

不锈钢板

1.22m*2.44m*2mm,304


500


4

不锈钢板

1.22m*2.44m*3mm,304


500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本次验收按照理论计算结合过磅称重进行验收,过磅重量与理论计算允许负差为10%,超出负差按照实际重量验收。理论计算的密度为7900kg/m3。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买方对卖方提供的申请付款单据(发票、对账单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9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95%的价款,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在180天内向卖方支付,如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买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延长期限为180天,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卖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

6.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60日

8.其他要求: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余佳 电话:186*****072 邮箱:********1@qq.com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

应急维保分公司

2021年1月7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板材 不锈钢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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