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总体规划暨控制性招标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总体规划暨控制性招标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总体规划暨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30)》公示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佛罗镇镇域除龙沐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和丹霞海岸旅游度假区以外的区域,总用地面积为43.04平方公里。龙沐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和丹霞海岸旅游度假区作为协调区考虑。

二、城镇性质

镇域公共服务中心,乐东西南滨海旅游区后勤保障基地,以发展教育培训、商贸流通、旅游居住为主导功能的服务型小城镇。

三、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1、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佛罗镇域总人口为4.52万人,规划范围人口为1.66万人。

远期(2030年)佛罗镇域总人口为14.56万人,规划范围人口控制在2.86万人。

2、用地规模

规划城乡总建设用地902.07公顷,镇区建设用地319.30公顷。

四、城镇化水平

规划期末城镇化水平达到80%。

规划近期(2015年),佛罗镇镇区人口规模为11600人,建设用地规模174.3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50.33平方米。

规划期末(2030年),佛罗镇镇区可容纳人口为24000人,建设用地规模319.3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33.04平方米。

远景规划:建设用地为482公顷。

五、城镇空间结构规划

镇区的用地发展方向选择主要以现有城镇中心为核心,向东、向北发展。

镇区用地范围为:东至长青村,西以龙沐湾国际旅游度假区为界,南临莺歌海未来城核心区,北部发展至距粤海铁路西环线约1公里处,至规划远期(2030年)总规划面积为320.28公顷,建设用地319.30公顷,远景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约482公顷。

规划根据镇区的建设现状,综合考虑用地空间拓展和建设资源条件,将镇区的功能结构概括为“一心、一轴、一带、六组团”。

一心:镇区远期建成中部以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为主体的公共服务中心;

一轴:沿海榆西线形成的城镇发展轴;

一带:充分利用穿过镇区中部的自然河流,打造滨水公园绿地景观带;

六组团:结合产业布局,功能特色,打造西部商贸物流组团、中部两个城镇居住组团、公共服务组团、旅游居住组团和东北部发展备用地组团。

六、镇域旅游发展规划

结合佛罗镇资源特色及产业功能分区,规划将形成以景观带、景观风貌区、景观节点、景观渗透多层次的景观系统。

景观带:结合商业街区,打造风情商业景观带;利用镇区自然河流景观,打造滨水公园休闲空间,形成滨河景观带;主要道路规划10至15米绿化带,打造道路防护绿地景观带。

景观风貌区:商贸物流组团注重建筑界面景观的营造和绿化空间的美化,打造特色商贸物流风貌区;城镇生活组团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加强交通梳理和景观营造,展现以多层居住建筑组合为主城镇生活风貌区;充分考虑城镇未来发展需要,在镇区中部补充、完善周边旅游区旅游服务配套,规划医疗中心、文化娱乐场所和教育培训中心,结合滨河景观带打造旅游服务风貌区;镇区东部考虑服务人群和中低收入旅游居住人群的进入,打造多层与高层相结合公寓式建筑景观,形成特色的旅游居住风貌区。

景观节点:结合居住组团的建设,规划组团节点绿地,美化居住空间,打造多个景观节点。

1、外围生态景观渗透

充分利用镇区外围农田、林地等生态景观,打造视线廊道,形成城镇与外围生态环境相互渗透的景观效果。

2、风情街区建设

为体现佛罗镇服务型小镇特色,规划将对镇区中心商业街区进行改造,形成具有小镇特色的风情街区界面。风情街区整体建筑风格体现简约式建筑风格,以明快、清新淡雅的建筑色彩、典雅秀美富有现代气息和地域特色,并与环境相协调的建筑造型为原则,充分展示未来佛罗镇作为现代化生态城镇的风貌,建筑以多层为主。建筑形式应符合当地地域特色,从色彩、形式、布局上充分体现风情小镇的特色。建筑体量应采用宜人尺度,在建筑布局上应错落有致,富有一定变化,建筑色彩以暖色调为主,结合组团绿地,建筑小品形成组团围合空间。

3、整体景观形象

镇区外围以水面、农田、果园、林地作为永久的绿色空间,形成田园山水环抱,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融为一体的整体景观形象。

建设由滨河公园、街头绿地、道路绿化、街头广场绿景等组成的绿化系统,使园林绿化与城镇空间相互渗透,体现“林中城、城中林”的园林城镇特色。改造完善城镇道路建设,对老城区应注重改造体现当地特色风情,新区应充分展示现代国际化旅游服务城镇的特色。

城镇建筑景观的规划设计应以明快,清新淡雅的建筑色彩、典雅秀美富有现代气息地域特色,并与环境相协调的建筑造型为原则,充分展示未来佛罗现代化旅游城镇的风貌。

2012年12月22日通过县住建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2月16日

2、公示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Ledong.hainan.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dzjj3480@126.com;②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政府办公大楼1楼住建局城乡规划岗,邮政编码:572500;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吴先生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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