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院区医疗设备论证公告

新院区医疗设备论证公告

项目名称:新院区医疗设备论证公告

鹤山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就下列医疗设备进行采购前论证,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

序号

项目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保修期

项目需求

1

新院2021-01

水处理系统

1套

不小于两年

****************.doc">项目需求书

2

新院2021-02

血液透析机

6台

不小于两年

****************.doc">项目需求书

3

新院2021-03

血液透析滤过机

2台

不小于两年

****************.doc">项目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供应商应具备与所销售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和设备生产商的合法有效的授权。

三、供应商报名需按以下顺序提交资料并加盖公章,资料完整方为有效报名:

1、设备详细说明一览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价格、产地、保修期、送货期、联系方式等);

2、产品需求、技术参数要求偏离表

3、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

4、售后服务、方案;

5、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6、有关授权(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证明);

7、供应商、生产商有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

8、产品用户名单及彩页;

9、所报产品需提供最少三家、珠三角地区二甲以上医院该产品的购买发票或销售合同(须附上配置清单),同时在发票复印件后面附上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上查验证明。

以上资料先按顺序扫描整理好发送到邮箱********@qq.com,再送一份纸质版的资料(盖章)到我院设备科。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17点止;

2、报名地点:鹤山市人民医院物流中心二楼,报名成功以收到纸质版报名资料为准。

五、论证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拟两周内组织论证。符合资格条件者需及时提交论证文件及幻灯片(发至********@qq.com)。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胡生;联系电话:****-*******

鹤山市人民医院

2021年1月7日

****************.doc">附件一:报价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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