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53A00421001017玉溪市中心城区火车站片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不动产权籍调查(包含地籍调查、数据整合)及首次登记代理技术服务
K53A00421001017玉溪市中心城区火车站片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不动产权籍调查(包含地籍调查、数据整合)及首次登记代理技术服务
项目名称:K53A00421001017玉溪市中心城区火车站片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不动产权籍调查(包含地籍调查、数据整合)及首次登记代理技术服务
受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玉溪市中心城区火车站片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不动产权籍调查(包含地籍调查、数据整合)及首次登记代理技术服务采购招标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心城区火车站片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不动产权籍调查(包含地籍调查、数据整合)及首次登记代理技术服务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玉溪市中心城区火车站片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总投资73854.73万元,用地81亩,总建筑面积22.03万平米;成套住宅2350套,商业54间,服务用房16间,车位305个,人防车位156个,人防车库(非机动车)1间,人防工程1间,其他(公厕)1间,公建设施2间,总计2886套;绿化率35%,容积率3.56,建筑密度18.87%,建设有11栋高层住宅及8栋集中商业。
2.2招标内容:玉溪市中心城区火车站片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范围内,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不动产登记技术规程》等开展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主要为:
2.2.1、不动产权籍调查
不动产权籍调查包含: 地籍调查、数据整合2项工作 。
(1)地籍调查
建设项目竣工后,内部建筑完成,道路、围墙、绿化等地籍、地形完成建设后,乙方根据省、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的相关规范及标准开展地籍调查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进度开展以下工作:
a、地籍测绘:控制测量、地籍测绘、坐标转换、宗地图制作、分户图制作、不动产测绘报告编写。
b、权籍调查:现场地籍调查、房屋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填写等。
c、土地分宗分户:按照房产实际测绘的成果根据地籍测绘、地籍调查的成果进行:土地面积分摊计算、土地分宗分户、制作面积分摊表。
(2)不动产数据整合
收集到房产实测报告和地籍调查工作后开展不动产数据整合工作,不动产数据整合包含:
a、整合房产测绘数据:将房产房屋数据按照《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整合数据库标准》(试行)完成房屋落幢、权利人入户、数据库拓展属性表等相关工作。
b、整合地籍测绘数据:将房产数据、土地数据按照《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整合数据库标准》(试行)进行合并,完成落宗并建立空间属性与非空间属性结合的不动产矢量数据库,满足不动产登记系统登记要求。
2.2.2、不动产首次登记代理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一项登记工作,包含初始登记。
完成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并且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后,进入不动产首次登记工作:
a乙方将不动产权籍资料及分户资料整理装袋;
b乙方配合甲方收集登记所需的原件材料;
c乙方向红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约登记时间;
d乙方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组织相关人员将资料扫描存入不动产登记系统。
取得不动产登记回执单,不动产首次登记代理工作完成。
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完成玉溪市中心城区火车站片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不动产地籍调查工作;地籍调查工作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数据整合工作;完成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并且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后,通过甲、乙方对接后,由乙方负责分批分次将首次登记所需登记材料、户数资料整理合格10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受理,进入登记程序后的时限要求以登记中心通知为准。
注:如遇因甲方资料收集不齐全、要件材料组织缺少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情况,工期、时间顺延。
4.质量要求: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
成果符合《不动产权籍调查规范》、《不动产登记整合数据库标准》(试行)、《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整合数据库标准》(试行)、《红塔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规定》(试行)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的要求,满足成果资料备案、不动产登记发证。
(二)不动产首次登记代理
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进行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登记材料整理合格,满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将不动产全部办理完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资质条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需要具备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和不动产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证书;
5.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测绘(或测量)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5.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面积超过5万平米以上或合同金额超过20万元的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技术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出售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8日至2021年01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409室)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01月29日下午13:30至14: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01月29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 投标文件投递地点(开标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开标三厅。
8.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114.67.203.23/ynweb/)同步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人民西路328号(6路车场斜对面)
邮政编码:650032
联 系人:张河坤(135*****396)、郑皓予、杨晴、张琳
开户全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E-mail:zhaobiao4@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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