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青海省都兰县诺木洪水库工程施工二标混凝土外加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青海省都兰县诺木洪水库工程施工二标混凝土外加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青海省都兰县诺木洪水库工程施工二标混凝土外加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02-21002

一、公开询比价条件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青海省都兰县诺木洪水库工程施工二标所需混凝土外加剂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诺木洪水库位于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境内的诺木洪河上,该地区位于青海省柴达木盆地南部,行政区域隶属海西州的都兰县宗加镇。诺木洪水库北距109国道约30km,东距都兰县约230km,西距格尔木约155km,距诺木洪农场约40km。工程属Ⅲ等工程,工程规模为中型,诺木洪水库枢纽工程包括一座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一座溢洪道、一条泄洪排沙洞和一条输水洞。

2.采购范围:本次询价所涉及外加剂,为本工程施工二标各种混凝土使用材料,包括卖方每次按约定时间将标的物运至采购人施工现场,包含外加剂的供应、计量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1

缓凝高性能减水剂

聚羧酸系、液剂

220t

2

引气剂

液剂

80t

(注: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询价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结束止(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3月15日),按采购人的要求分批分次供货;计划完工日期仅供参考,供货终止时间以实际完工日期为准。

5.交货地点:青海省都兰县诺木洪乡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都兰县诺木洪水库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搅拌站。

6.质量要求:

6.1缓凝高性能减水剂、引气剂质量符合《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2014、《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要求。

6.2拌制的各种混凝土质量符合《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 352-2006)、《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 677-2014)、《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DL/T 5330-2015)要求,并满足本工程设计的各项指标。

6.3缓凝高性能减水剂、引气剂必须与采购人选用的水泥、粉煤灰、人工砂石骨料有很好的适应性。

7.其他

7.1本工程主要混凝土的种类及工程量统计表

序号

混凝土类别

级配

指标

工程量(m3)

备注

1

水下混凝土

二级配

C25W10

18000


2

常态混凝土

二级配

C25W6F250

3000


3

常态混凝土

二级配

C30W6F250

2000


4

常态混凝土

二级配

C30W6F300

13000


5

常态混凝土

二级配

C50W6F250

3500


6

常态混凝土

二级配

C50W6F300

4000


7

常态混凝土

三级配

C20

4000


合计

47500


7.2混凝土原材

7.2.1水泥为P.042.5普通硅酸盐水泥.

7.2.2粉煤灰为F类Ⅱ级粉煤灰。

7.2.3粗骨料为碎石(天然岩石破碎),产地:青海省都兰县诺木洪水库。

7.2.4细骨料为机制砂,产地:青海省都兰县诺木洪水库。

7.2.5拌和用水为施工区地下水(井水)。

8.报价要求

8.1报价为含税到站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含税到站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供应期间不予调整。

8.2报价掺量

8.2.1缓凝高性能减水剂,按1.0%掺量报价。

8.2.2引气剂,按0.5%掺量报价。

8.3供货结算价格

8.3.1签订外加剂采购合同后15天内,卖方按采购人的要求送样至采购人委托的试验室并配合试验室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

8.3.2供货按正式配比中外加剂的掺量及技术要求供货,结算价格按以下公式:

(1)缓凝高性能减水剂结算单价=报价单价*1.0%/正式配合比掺量,正式配合比包含但不限于7.1款中所列全部混凝土配合比。

(2)引气剂结算单价=报价单价*0.5%/正式配合比掺量,正式配合比包含但不限于7.1款中所列全部混凝土配合比。

8.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9.结算及支付方式

9.1按月结算,每月20日核对供货数量后,买方出具当期供应结算单,卖方开具等额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买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6个月内向卖方付清该批货物总价款。

9.2买方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报价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2、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6、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1月12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

(1)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以上两个文件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3、公开询比价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份(¥500元/份)。支付公开询比价文件费采用在线支付方式,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都兰县诺木洪乡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都兰县诺木洪水库工程施工二标项目经理部

邮编:816102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8*****998

电子邮箱:********0@qq.com

八、监督机构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举报电话:***-********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1年01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混凝土外加剂 洪水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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