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乙烯集中 二次 招标公告
2021年度乙烯集中 二次 招标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乙烯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乙烯集中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0-175
三、招标内容:乙烯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广汇集团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
3、投标单位应具备近三年内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等关键页面,用户联系方式。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6、具备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资质:企业资质和专业资质,特别是某些危化品需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等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uanghui.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
七、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与时间:账户转账购买(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本次开标投标人可选择是否来现场,如不来开标现场,在开标前3天招标人必须收到投标文件的纸质版、电子版。在开标时需投标单位在广汇一采通注册的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做开标前身份证认证),购买时间:(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月10日),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uanghui.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跨月不予开具发票)。
八、物资需求:
1、新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乙烯采购42吨;乙烯交货地: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吉木乃液化厂厂区。
2、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乙烯采购69吨;乙烯交货地:新疆哈密伊吾县淖毛湖镇广汇厂区。
九、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20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 0064 4973
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20000元)
开户名: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哈密地区分行
账号:********1866
行号:********1015
十、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北京时间18:00)
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月13日(北京时间12:00)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4日(北京时间10:00)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B座
开标时间:2021年1月14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张瑞电话:****-*******
注册联系人:王建菲 电话:151*****095
退保证金联系人:王建菲 电话:151*****095
十五、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见右侧二维码。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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