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至2022年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第三方服务 招标公告
2021至2022年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第三方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奉贤区2021至2022年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第三方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建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奉贤区2021至2022年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②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有相关经营范围;③具有国家部委或上海市检测行业协会颁发的满足建筑材料、主体检测服务的相应检测资质证书或评估证书;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贤区2021至2022年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第三方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20-z835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的招标方式采购2家建设工程检测服务单位对奉贤区2021至2022年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测,本项目分为2个包件,类型为一招两年,本次招标为第一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奉贤区 6、交付日期:12个月(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两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9、最高限价:每个包件不得超过预算金额75万元 10、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人要求 11、项目联系人:王鹏 12、电话:135*****552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1-01-08 13: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1-15 13: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01-08 13:30:00至2021-01-15 13: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于2021-01-08 13:30:00至2021-01-15 13:30:00截止,合格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退还);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退还);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退还);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410号301室,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未按规定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上述内容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01-28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1-01-28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old.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410号401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①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开标仪式。②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③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④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500/份,售后不退)。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old.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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