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财政局国有企业审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广安市】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财政局国有企业审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安市】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财政局国有企业审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国有企业审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协兴园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协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协办发〔2020〕41号)精神,我局拟于2021年1月—2月对辖区国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协兴园区财政局”)国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服务。
二、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三、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6万元(含6万元),小写:¥60000.00(含开展工作所需相关材料设备、人工等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协兴园区财政局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e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项目内容
对协兴园区直接管理国有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出具工资专项报告、经营业绩专项报告、企业合并审计报告。
七、审计目标及要求
(一)审计目标
对协兴园区直接管理国有企业1户进行财务审计,出具工资专项报告、经营业绩专项报告、企业合并审计报告。3户子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二)审计时间
60个工作日(详情以合同为准)
(三)审计组织实施方式
由协兴园区财政局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开展国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实施具体审计内容,并向协兴园区财政局出具相关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规范制度,在审计报告中全面反映项目内容的执行情况。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协兴园区财政局的相关审计纪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参审人员对协兴园区财政局负责。
(四)纪律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在签订《委托审计业务合同书》后3天内进驻审计现场,进场60日内完成现场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书,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参审人员要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审计过程中若有违反审计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一经查实按责任大小扣减审计费用,直至扣完为止;如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按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要求
1.履约保证金。根据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2.履约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财政局
开户行:建行广安洪洲路支行
备注:********2+用途
八、响应文件要求
询价函及相关资料应密封在同一个包装内,在包装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并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询价函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2021年1月11日上午9:00至2021年1月14日下午18:00前在报告附件中获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月18日18:00(北京时间)前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可采取现场或邮寄方式。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协兴园区财政局不予接收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协兴园区财政局215办公室
十二、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协兴园区财政局
地址:协兴园区协兴镇清平街124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183*****666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协兴园区财政局
协兴园区财政局
2020年1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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