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服装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教学科研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闽江学院服装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教学科研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江学院
乙方:北京津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JF[GK]*******的闽江学院服装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教学科研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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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 自动成套控制系统 | 脑机交互系统 | 津发科技 | 1(套) | 299500 | 299500 | 国内 | V1.0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299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4.3交付条件: 货到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要求及投标响应(分项报价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商务条件响应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1.2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 6.1.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6.1.4试运行:货物安装部署完成后,乙方应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应向采购人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6.1.5最终验收: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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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按照合同款的5%作为质保金打入学校指定账户,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学校一次性支付100%合同款,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回5%质保金。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8.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应先开具退还履约保证金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9、合同有效期
9.1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内所有条款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10.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偿付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10.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 10.4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0.5因乙方原因(包含但不限于商品的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及使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人员伤亡,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国家有关质量管理办法或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赔偿金等。 10.6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及合理的调查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赔偿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货物包装方式 14.1.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14.1.2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注: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 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14.2安装、调试 14.2.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 14.2.2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设备数量送到安装地点,设备通过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指派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甲方将安排专人配合,并提供安装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14.2.3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并向甲方安排的工作人员介绍设备功能。 14.2.4设备安装、调试的完工期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 14.3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要求 14.3.1乙方应免费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培训。 14.3.2乙方派出的培训教员,应对所提供的系统和设备具有三年以上操作和维修经验。 14.3.3现场培训:乙方应在系统开通后试运行期间为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在培训工作开始前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所有中文培训资料,包括操作、维修手册,要求受训人员能够了解系统及设备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及操作程序,能进行实际操作和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 14.3.4乙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零部 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14.3.5在提交最终验收申请书之前乙方应提交甲方简体中文版使用和维修手册。 14.4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14.4.1乙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整机免费保修12个月,终身维护。保修期内免费软件升级服务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14.4.2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在8个小时内派遣工程师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每周7天,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在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先提供同款备用新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免费保修期内出现设备质量问题(同一故障发生二次),甲方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14.4.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4.4.4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在设备使用地区指定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更换配件时只能收配件成本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7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闽江学院 | 乙方: | 北京津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东路18号光华创业园16号楼四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赵起超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陈炜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80*****660 |
开户银行: | 工行福州大学城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 |
账号: | 140*****296******** | 账号: | ********8808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1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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