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河干流静宁县太山庙沟至受家峡段河堤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葫芦河干流静宁县太山庙沟至受家峡段河堤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甘肃省 平凉市
葫芦河干流静宁县太山庙沟至受家峡段
河堤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干流静宁县太山庙沟至受家峡段河堤治理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农经[2012]20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静宁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葫芦河干流静宁县太山庙沟至受家峡段河堤治理工程位于静宁县威戎镇地段。本次项目治理河长6.19km,新建河堤总长12.478km,其中:左岸长5.748km,右岸长6.729km。断面型式采用碾压砂砾石梯形断面,堤顶宽3.0m,迎水面坡比采用1:1.5,背水面坡比采用1:1.25,河堤总高度4.52~6.49m,深泓线以下1.60~2.42m,深泓线以上2.92~4.07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施工4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施工一标:太山庙沟至甘渭子河口段,新建河堤3.614km。
施工二标:甘渭子河至受家峡段,新建河堤2.133km。
施工三标:太山庙沟至李家峡口段,新建河堤3.05km。
施工四标:李家峡口至受家峡段,新建河堤3.679km。
监理标段:葫芦河干流静宁县太山庙沟至受家峡段河堤治理工程中全部建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3施工工期:计划于2013年3月15日开工,2013年11月15日完工,计划工期8个月。监理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3.1.1施工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三年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五年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造价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三年或以上工作经历;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五年或以上工作经历;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2所有投标人必须持有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并年检合格。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1月28日~2013年2月1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6楼)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且年检合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施工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上午09:30,地点为甘肃省建设厅交易中心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3年2月2日上午10:00时在静宁县水务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并召开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宁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静宁县水务局
联 系 人:杜杲辉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
邮 编:730030
联 系 人:吴慧慧、房萍、徐金
电 话:****-*******-***、617、618
传 真:****-*******-***、605
电子邮件:cnccc@163.vip.com
网 址:www.cocitc.com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城关支行
账 号:1014 3200 *******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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