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联户沼气工程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保康县联户沼气工程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保康县联户沼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联户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工程, 已由 鄂发改投资[2011]1929、[2012]11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康县能源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及受益人自筹 。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保康县联户沼气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联户沼气工程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马良镇、店垭镇、马桥镇8处沼气工程;
二标段:黄堡镇、过渡湾镇、寺坪镇、后坪镇7处沼气工程。
投资规模:约420万元;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蓝图中的所有内容。
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叁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且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 2013 年 1 月 18日至 2013 年 1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在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公司保康分公司持法人委托书和单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原件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康县能源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保康县城关镇(原中行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 0710—******* 133*****903
日 期: 2013 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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