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地面指挥所及附属项目物业采购
人防地面指挥所及附属项目物业采购
人防地面指挥所及附属项目物业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1月08日
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郴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委托,对人防地面指挥所及附属项目物业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人防地面指挥所及附属项目物业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 郴财采计[2020]00479号
招标代理编号: TYH2021-CZ-00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840000.00
5.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2 | 年 | 840000.00 |
2.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近三个月(2020年9月-2020年1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要求供应商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从2021年1月8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512室)。
3、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获取文件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磋商邀请公告中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512室)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发布公告媒介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六、质疑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 购 人:郴州市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郴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联 系 人:罗主任
电 话:138*****345
地 址:郴州市骆仙西路30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512室
邮 编:423000
联系人 :杨女士
电 话:152*****176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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