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镇城南村大塘江组安置地及留用地土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防城镇城南村大塘江组安置地及留用地土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防城区防城镇城南村大塘江组安置地及留用地土方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天明招字第[2013]01-1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区防城镇城南村大塘江组安置地及留用地土方工程已获相关部门的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防城港市防城区城南新区征地拆迁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资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防城区防城镇城南村大塘江组安置地及留用地土方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防城区防城镇城南村。
2.3工程规模:挖方量228168.2m3,土方弃置量148435.3 m3,回填土方量79732.9m3。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工程。
2.5投资额:约300万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 2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 4月,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是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为本单位人员,年检合格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要求不属防城区内的外来企业、必须在本区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才可以报名,如还没有在本区内注册的外来企业,按防城区政办发[2010]143号的办法,出具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在防城港市防城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才可以报名。
3.3报名单位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到防城区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中标单位在进入施工后,为确保工程能按时完工,能自行协调和处理好与当地群众关系,确保正常施工。如因以上等原因中标单位不能确保能按时开工或开工后不能确保正常施工的,可能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并有可能导致延误工期的,经审定后,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将工程另行发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 月 18 日至2013年 1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值班电话:138*****126),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市政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复印件(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职称以上证书及其2011年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附明细账单)、,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2011年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附明细账单)及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②、广西区内、防城港市外来企业提交《外来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区外施工企业需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防城区外来企业按防城区政办发[2010]143号的办法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③、防城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材料。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名时提交原件查验,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持介绍信人和报名人必须同为一人。
4.2防城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材料
报名地点:防城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防城分中心(防城区住建局办公楼三楼)。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由投标人持报名回执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防城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防城分中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防城港市防城区城南新区征地拆迁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天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忠成 联 系 人 : 张 永
联系电话:****-*******或138*****062 联 系 电 话:****-*******或 135*****098
日 期:二O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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