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教育中心及高层楼顶学院名称标志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教育中心及高层楼顶学院名称标志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教育中心及高层楼顶学院名称标志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教育中心及高层楼顶学院名称标志安装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高新大道52号水晶公馆1号楼9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1-21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ZZB-2021-001-067
2、项目名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教育中心及高层楼顶学院名称标志安装
3、预算金额: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教育中心及高层楼顶学院名称标志安装,1批,采购预算: 500,000.00元,项目概况: 家属区5#、6#高层楼顶“宝鸡职院”发光字安装,公共教育中心楼顶“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发光字安装,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1-25 00:00:00至 2021-03-17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 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度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二)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1-15 17:00:00止
地点:宝鸡市高新大道52号水晶公馆1号楼9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模糊不清按无效文件对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1-21 14:00:00
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宝鸡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阳光酒店西)5 楼52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高新大道239号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欢
电 话:133*****097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52号水晶公馆1号楼9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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