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及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物资招标公告
和田县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及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物资招标公告
和田县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及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
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和田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其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及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及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HTXZFCG(GK)*******号
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采购
四、采购内容:包一:牛奶(利乐枕);包二:鲜牛羊肉;包三:食用油;包四:大米、面粉(具体标准、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包一(纯牛奶)资格要求:投标企业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原件、投标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近期检验报告(复印件)、针对本产品厂家授权书(原件)等相关资质证件。投标商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须有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和配送货能力。
包二(鲜牛羊肉)资格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原件、等相关资质证件,投标商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证。投标商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须有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和配送货能力。(定点屠宰企业优先)
包三(食用油)、包四(大米、面粉)资格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原件、厂家近期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投标商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须有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和配送货能力。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1月18日至2013年2月04日(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2月06日之前携带相关证件副本原件到和田县工商局办理投标资质验证,并到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质需带到开标现场审查)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四份与正本一致加盖鲜公章)应于2013年2月07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八、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九、招标机构: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招标地点:和田市屯垦路39号和田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每包10万元整
开户名称:和田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和田地区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372
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标书制作否则不予唱标,不明事宜请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03---******* 联系人:柏杨 阿曼古丽
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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