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单位企业注销清算专项审计项目采购须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单位企业注销清算专项审计项目采购须知
项目名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单位企业注销清算专项审计项目采购须知
一、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应为依法注册的有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具有合法的《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为具有5年以上注册会计师执业经验。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根据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工作安排,结合相关管理要求,拟对下属单位开展企业注销清算专项审计。对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家下属单位注销企业注销清算专项审计。具体构成有:镇江市科茂林业技术开发公司、镇江市兰台城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永利林业有限责仼公司、镇江市林特产科学硏究所森林资源开发中心、镇江市规划科技信息中心、丹阳市全康蚕业有限公司、镇江市前进物业咨询服务公司。各单位总资产净资产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前进物业 | 269.34 | 252.25 |
林特产科学硏究所 | 115.98 | 21.50 |
兰台建筑 | 228.47 | 220.82 |
科茂林业 | 50.28 | 3.69 |
永利林业 | 101.98 | 50.30 |
规划科技 | 1186.64 | 1103.49 |
全康蚕业 | 100.00 | 8.24 |
合计 | 2052.69 | 1660.29 |
2.时间要求
审计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预计审计进场时间为2021年1月上旬,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为2021年1月下旬。
3.付款条件
审计报告正式提交后付款50%,待基本清算结束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三、采购报价材料(格式见附件)
1.供应商以人民币报价,对提供服务报出具有竟争力的一次性总报价,报价包括交付前发生的所有费用,最低价者中标,本项目最高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8万元。
2.报价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出的所具备的证明材料。
3.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报价表》在首页。同时,开标现场须携带原件备查。否则。将自行承担审查未通过风险。
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采购报价材料递交
1.供应商将采购报价材料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信封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请勿在2021年1月14日上午10:00(会审时间)之前启封”字样
3.供应商必须在2021年1月14日上午10:00前,将采购报价材料递交至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2房间,信封上注明王玮收。
联系人:王玮;联系电话:****-********
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号;邮编:212021
附件:****************23461.doc" oldsrc="W****************23461.doc">表格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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