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凤凰栖公墓建设(一期)监理 招标公告

高县凤凰栖公墓建设(一期)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高县凤凰栖公墓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 高县凤凰栖公墓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发改投〔2020〕1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高县殡仪馆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地方财政资金、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高发改投〔2020〕17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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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高县凤凰栖公墓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高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高发改投〔2020〕1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高县殡仪馆,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地方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高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高发改投〔2020〕17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市高县来复镇高凤村4、5组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建设墓穴6400个,行政办公用房、食堂、悼念室、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占地面积约60.02亩。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监理服务(含后期的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年已完成/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5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09 00:00:00至2021-01-14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s://ggzy.yibi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20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2-01 09:00:00。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R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2份):地点为 /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进行递交。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6. 
特别提示事项: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启动开展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8.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高县凤凰栖公墓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高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高发改投〔2020〕1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高县殡仪馆,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地方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高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高发改投〔2020〕17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市高县来复镇高凤村4、5组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建设墓穴6400个,行政办公用房、食堂、悼念室、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占地面积约60.02亩。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监理服务(含后期的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年已完成/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5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09 00:00:00至2021-01-14 00:00:00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2-01 09:0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R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2份):地点为 /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进行递交。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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