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咨询机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财务咨询机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影海南集团股权转让项目选聘法律顾问机构、国资政策及财务咨询机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影海南集团股权转让项目选聘法律顾问机构、国资政策及财务咨询机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公告中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3GNJLFWCS0043/01-04
项目名称:长影海南集团股权转让项目选聘法律顾问机构、国资政策及财务咨询机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第一包:选聘法律顾问机构,最高限价:人民币100万元;第二包:选聘国资政策及财务咨询机构,最高限价:人民币100万元;第三包:选聘审计机构,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第四包:选聘资产评估机构,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四包(第一包:选聘法律顾问机构;第二包:选聘国资政策及财务咨询机构;第三包:选聘审计机构;第四包:选聘资产评估机构)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项目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第二包:项目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第三包:项目评估报告完成国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第四包:项目评估报告完成国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同包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选聘法律顾问机构:
a)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纪律;
b)掌握文化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具有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c)熟悉与文化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律、政策,近三年主导或参与大型国企或上市公司的混改或股转项目;
d)技术力量配备中至少有两名本单位与本项目同类型业务实操经验的合伙人且需要有充足的时间实际参与本项目;
e)与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及相关当事人无经济利益关系。
第二包:选聘国资政策及财务咨询机构:
a)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纪律;
b)掌握文化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具有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c)熟悉与文化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律、政策,近三年主导或参与大型国企或上市公司的混改或股转项目;
d)技术力量配备中至少有两名本单位与本项目同类型业务实操经验的合伙人且需要有充足的时间实际参与本项目;
e)与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及相关当事人无经济利益关系。
第三包:选聘审计机构:
a)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纪律;
b)掌握文化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具有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c)熟悉与文化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律、政策,近五年承接过大型国企或上市公司混改或股转项目的审计工作;
d)与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及相关当事人无经济利益关系。
第四包:选聘资产评估机构:
a)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纪律;
b)掌握文化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具有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c)熟悉与文化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律、政策,近五年承接过大型国企或上市公司混改或股转项目的评估工作;
d)与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及相关当事人无经济利益关系。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1年01月08日至2021年01月15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有兴趣的供应商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686@163.com"邮箱:
3.2.1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3.2.2营业执照副本;
3.2.3标书款汇款凭证(汇款人姓名须与被授权人姓名一致)。
3.3请在“邮件标题”中写明所要购买的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同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1)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2)供应商单位全称3)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4)联系地址。
3.4收款信息:
马守明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
3.5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内容
7.1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
7.2磋商保证金:第一包:选聘法律顾问机构,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第二包:选聘国资政策及财务咨询机构,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第三包:选聘审计机构,磋商保证金:人民币0.8万元;第四包: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徐姗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叶、王丽艳
联系电话:****-********、177*****028、********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王丽艳
电话:****-********、177*****02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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