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2020-0038A号宗地上安置用房招标公告

安州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2020-0038A号宗地上安置用房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2020-0038A号宗地上安置用房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2020-0038A号宗地上安置用房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行政区划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
公告发布时间2021-01-10 21:10
采购人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绵阳成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1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名称:绵阳市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南北大道千佛商住小区。
各包描述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下载协商文件。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1-01-11 09:00到2021-01-13 17:00
采购文件售价0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下载协商文件。
洽谈时间2021-01-14 10:30
洽谈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富临桃花岛假日公寓2单元7楼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恒源大道南段3号,****-*******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富临桃花岛假日公寓2单元7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谢莉苹,****-*******
预算金额(元)********8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经安州区政府第100次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125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9月8日,绵阳市安州区自然资源局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拍卖出让2020-0038A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绵安自然资告字〔2020〕15号),绵阳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拍参与本次竞买,最终以********元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公司按照《绵阳市安州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在项目所在地成立了绵阳市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其权利、义务,进行开发建设。建设面积为12447.35㎡(合18.67亩),由竞得人按照出让方案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竣工并经综合验收合格后,由区政府将住宅和商业部分的建筑面积全部以房产证载面积统一回购作为安置用房。经安州区政府109次常务会议,决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020-0038A号宗地上安置用房。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元,控制单价为54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1、经区政府109次常务会议,决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020-0038A号宗地上安置用房。2、绵阳市安州区自然资源局《收购限房价、竞地价安置用房建议方案》中明确载明“区政府对2020-0038A号国有建设用地宗地上开发商建设的商业用房、住宅用房等按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进行收购”。绵阳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拍参与本次竞买,最终以********元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公司按照《绵阳市安州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在项目所在地成立了绵阳市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其权利、义务,进行开发建设。3、2020年09月22日绵阳市安州区自然资源局与绵阳市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明确载明“该宗地属于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的土地,由竞得人按照出让方案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竣工并经综合验收合格后,由区政府收购作为安置用房。”6、综上原因,本次采购项目只能由绵阳市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综上所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范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附件附件
备注1.采购预算:********8元,最高限价:********8元,控制单价:5400元/㎡,根据本项目商业、住宅全部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结合成交单价计算购买总价,但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供应商所报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同级财政部门名称: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中段1号,联系人:刘运春,联系电话:****-*******
PPP项目标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土地 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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