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集中采购单位集中式大气数据系统等实验台升级改造采购竞争性磋商
物资集中采购单位集中式大气数据系统等实验台升级改造采购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物资集中采购单位集中式大气数据系统等实验台升级改造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集中式大气数据系统等实验台升级改造采购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物资集中采购单位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11日10:5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1月11日至2021年01月15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2月01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 | ||
预算金额 | ¥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物资集中采购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女士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夏先生138*****918 | ||
附件: | |||
附件1 | ********B55BCF06D6C5" target="_blank">竞争性磋商公告-集中式大气数据系统等实验台升级改造采购项目.doc |
项目概况
集中式大气数据系统等实验台升级改造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K05-W3008
项目名称:集中式大气数据系统等实验台升级改造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集中式大气数据系统实验台、膜盒式全静压仪表实验台、罗盘实验台、远读地平仪实验台、组合式航姿系统实验台、直读地平仪实验台、直流电源系统实验台、交流电源系统控制逻辑实验台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要达到设备参数方程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所需服务的能力;3.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维修改造许可证或相关特种设备修复资质;3.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不得亏损,如果是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开标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盖企业公章;3.4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内容相类似项目业绩;3.5提供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1日至2021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
方式:现场报名验证,自带U盘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8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6.1.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资料:
6.1.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1.2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维修改造许可证或相关特种设备修复资质原件(如能网查可以提供相关网查截图及网址)及复印件;
6.1.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报名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1.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1.5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网上截图盖公章复印件)。
以上购买磋商文件资料复印件盖公章(鲜章)。
6.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物资集中采购单位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李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
联系方式:夏先生138*****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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