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水湖镇兴隆、俞岗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发包招标公告
长丰县水湖镇兴隆、俞岗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发包招标公告
长丰县水湖镇兴隆、俞岗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 (发包编号:皖建施招-A-2013-005),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简易操作实施细则(修订稿)》(长招标[2011]2号)的规定,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主要内容为水泥路、下水道、砖砌窨井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划分:
一标段:兴隆村街西安置点。
二标段:俞岗村俞后郢安置点。
三标段:俞岗村俞老圩安置点。
四标段:俞岗村曹庄安置点。
五标段:俞岗村赵郢、俞瓦房、杨郢安置点。
三、建设规模:一标段预算价为157.82万元(含7.2万元预留金);
二标段预算价为140.74万元(含6.7万元预留金);
三标段预算价为156.88万元(含7.2万元预留金);
四标段预算价为81.96万元(含3.7万元预留金);
五标段预算价为85.99万元(含3.95万元预留金)(具体清单见附件)。
四、发包价格:一标段发包价为98.09万元(含7.2万元预留金);
二标段发包价为87.47万元(含6.7万元预留金);
三标段发包价为97.5万元(含7.2万元预留金);
四标段发包价为50.94万元(含3.7万元预留金);
五标段发包价为53.44万元(含3.95万元预留金)。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支付方式:按照已完工程进度支付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七、工程建设地点:水湖镇境内
八、建设工期:60个日历天
九、抽取时间、地点:2013年1月22日15:00(迟到企业不允许参与),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水湖镇长丰路92号新华书店三楼)
备注:本项目开标按照一、三、二、五、四标段顺序进行,本项目前一标段的中标单位,不具备后一标段的参与资格。
十、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的企业。
十一、备选企业注意事项:
1、招标人推荐的企业在2013年1月22日15:00前交纳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诚信会员库或小型项目企业库企业免交,须提交《临时诚信会员卡》或保证金票据原件或复印件)(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0*****190********;开户行:工行长丰县支行)并提供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可作为备选企业参与开标。
2、备选企业主动提出放弃参加的,须出具经盖章的书面材料并于2013年1月22日15:00前以传真方式交综合部(传真号码:********或********)。确定的备选企业首次主动放弃的,将不参与该项目的抽取,但排序不变;一年内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放弃行为的,剔除出小型项目库。
3、业经确认参与摇号的备选企业在2013年1月22日15:00前未到开评标现场、且未提前告知中心的,除不参与该项目的抽取外,视同中标一次,一年内累计出现2次此类情形的,剔除出小型项目库。
4、备选企业参与抽取的人员须为公司的交易员、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其他人员无权参与。法人前来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需携带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交易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交易员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长丰县水湖镇兴隆、俞岗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须知及附件发.rar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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