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所工作服等用品招标公告

环卫所工作服等用品招标公告

启东市吕四港镇环卫所工作服等用品采购询价公告

吕四港镇人民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紧急)

因吕四港镇城市管理需要,吕四港镇招投标中心就环卫工作用品项目进行紧急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序号

用户单位

品名、规格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吕四港镇

环卫所

工作服

304

2

背心

304

3

工作帽

304

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前必须至启东市吕四港镇招投标中心(吕四港镇盈港市场三楼)现场看样并登记,否则报价视为无效。

联系人:陶娇华 联系电话:139*****580

说明:
一、本项目财政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不含贰万伍仟元),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对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生产或经营相应产品的资质,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请于 2013 年 01 月 25日 下 午 14:30 前密封送到吕四港镇招投标中心并至陶娇华同志处登记(不受理传真、快递等形式的报价文件),逾时则不予受理;并将于2013 年 01 月 25日 下 午 14:30 在吕四港镇招投标中心进行开标。
联系电话:139*****580
地址:吕四港镇盈港市场三楼
3.必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所有报价包括货物运输、服务、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四、质量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质保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国标、包检测)。中标供应商提供样品由吕四港镇招投标中心封存,待交货时进行比对,履行合同且经验收合格后退还。
五、报价保证金
1.供应商向吕四港镇人民政府财政所交纳人民币2000元的报价保证金。
2.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所递交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4.被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其报价保证金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供货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须到吕四港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见证。因采购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三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吕四港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报告,否则按违约处理,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保证金。
所供货物必须在接到成交通知后 7 天内(日历日)免费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否则按违约处理。
七、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吕四港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附: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紧急)

序号

用户单位

品名、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备 注

1

吕四港镇

环卫所

工作服

304

2

背心

304

3

工作帽

304

合计(人民币大写):

¥:

报价单位:        (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时 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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