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压缩机干气密封清理修复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宁夏煤业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压缩机干气密封清理修复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宁夏煤业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压缩机干气密封清理修复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2.1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
2.2工程概况:煤制油分公司2020年大检修期间,更换下来干气密封26件,目前机组无干气密封备件,需外委对换下的26件干气密封进行拆解、清洗、密封装配、气密性及动静态模拟试验,对零部件进行检查且更换全部易损件,维修好以后作为压缩机备件继续使用。
2.3招标范围:包含26件干气密封进行维修,维修清单如下:净化合成厂甲醇合成气压缩机高低压缸4件、丙烯压缩机2件;合成油厂4台循环气压缩机8件、裂化循环氢压缩机2件、精制循环氢压缩机2件、原料气压缩机高低压缸4件和渗透气压缩机高低压缸4件。
2.3.1.密封检查:
(1)对干气密封进行拆解清洗,根据设计资料核对确认干气密封零部件;
(2)检测金属件形位公差确定金属件维修方案;
(3)动环外观检查,初步判断动环下一步检测方案;对外观良好的动环研磨去槽粗加工及做超速试验,确定动环修复价值;
(4)检测动环粗加工后的厚度,确定是否满足尺寸要求,确保动环达到企业标。标准JB/T 6374-2006要求;
(5)如动环损坏,须直接更换对应材料的新动环,并做超速试验;
(6)静环外观检查后,粗研磨,并检测研磨后的静环尺寸,如尺寸超差,为保证质量,静环应更换新静环;
(7)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包含关键零部件状态照片,零部件的更换或维修方案等。
2.3.2.旋转组件检测:
(1)组装旋转件,检测旋转组件尺寸,确定动静环压缩量,根据压缩量调整金属件及动静环尺寸;
(2)检测旋转组件旋转动态精度,根据旋转精度,调整定位面精度。
2.3.3.环加工:
(1)对新动环粗研磨精研磨;
(2)根据企业标准检测平面度;
(3)动环刻槽,抛光,去毛刺;4.检测槽深。
2.3.4.更换静环:
(1)采用进口特种石墨重新加工静环;
(2)表面抛光达到企业标准或标准JB/T 7369-2011要求。
2.3.5.金属件维修:
(1)金属件表面检查,确保表面无腐蚀点、无划痕、无拉伤等表面缺陷;
(2)抛光打磨可再利用的金属件;
(3)更换需要替换的金属件;
(4)对金属件的形位公差检测,参考标准GB/T 1184-1996。
2.3.6.根据标准更换全部易损件,O型圈、顶丝、弹簧、螺钉、C型圈等。
2.3.7.旋转组件做动平衡检测试验,根据标准JB/T 11289-2012及ISO1940标准,动平衡试验达到G2.5级精度要求。
2.3.8.出厂模拟试验:
(1)组装密封,将密封安装于实验工装内;
(2)静态测试:根据密封使用工况,密封泄漏量应满足相关标准;测试密封启动扭矩,扭矩应在企业标准范围之内;
(3)动态模拟试验;密封动态泄露应满足企业及相关标准;
(4)对测试过的密封进行解体检查,确认动静环密封面无划痕无污染;
(5)重新组装密封,进行静态测试,确认密封装配状态;
(6)试验结果满足企业标准或标准JB/T11289-2012要求。
2.4计划总工期:5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5结算及付款方式:
结算:压缩机干气密封维修完成,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金额结算。
付款:结算完成后支付总费用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压缩机干气密封制造厂或压缩机干气密封制造厂维修服务授权的维修单位,其中压缩机干气密封制造厂进行投标的必须具有API Q1或劳式认证或DNV·GL认证,压缩机干气密封制造厂维修服务授权的维修单位进行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厂有效维修服务授权书(授权内容须包含干气密封维修),并提供授权压缩机干气密封制造厂的API Q1或劳式认证或DNV·GL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压缩机干气密封制造厂及其维修服务授权维修单位只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允许制造厂及其维修服务授权维修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同一制造厂授权的两家及以上维修服务授权维修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C.业绩要求:压缩机干气密封制造厂投标的,须具有并提供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起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功投运的至少2项压缩机干气密封制造或维修业绩合同,且制造或维修业绩合同中的干气密封的轴径需大于等于300mm;压缩机干气密封制造厂维修服务授权的维修单位进行投标的,可须具有并提供本单位或服务授权制造厂2016年1月1日起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功投运的至少2项压缩机干气密封制造或维修业绩合同,且制造或维修业绩合同中的干气密封的轴径需大于等于300mm;(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定日期、服务范围等关键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如果合同中未明确描述干气密封的轴径,可提供明确轴径的用户证明)。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3)联系方式:全电子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的打开、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解密、导入导出等问题):***-********,QQ咨询:********06。
购标申请审批电话:****-*******或****-*******
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支付咨询电话:****-*******或****-*******。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蔡春燕 |
电话: | ********750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6房间) |
邮编: | 750010 |
联系人: | 刘金颖、安斌 |
电话: |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anbin_shenhua@163.com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附件一 |
附件二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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