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检验检测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凤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检验检测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凤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检验检测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Y-G*******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 凤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检验检测用房施工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凤阳县农业委员会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
2、建设规模:三层,建筑面积512.38㎡,建筑高度11.25m。
3、计划工期:不高于120日历天(自开工至竣工备案)
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所有范围。
5、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标书费:200元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壹万元(RMB:10000元),信用保证金肆万元(RMB:4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 2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2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检验检测用房施工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农业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人:张荣荣
电话:139*****281 电话: ****-******* 18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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