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长安镇城西置业有限公司八处商办用房租赁项目信息公告NC2021001(标的6: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10)
海宁市长安镇城西置业有限公司八处商办用房租赁项目信息公告NC2021001(标的6: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10)
发布时间:2021-01-08 15:15
第一部分 交易公告
本中心受海宁市长安镇城西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宁市长安镇城西置业有限公司八处商办用房租赁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进行披露,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NC*******
二、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 租赁期限(年) | 交易起始价(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租金 递增 (方式) | 优先权人 | 是否租赁用途限定 | 是否腾空 |
1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5 (长安镇开元路512号) | 215.4 | 5 | 63328 | 20000 | 1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2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6 (长安镇开元路514号) | 158.12 | 5 | 46487 | 15000 | 1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3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7 (长安镇开元路516号) | 215.66 | 5 | 63404 | 20000 | 1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4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8 (长安镇开元路518号) | 225.52 | 5 | 66303 | 20000 | 1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5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9 (长安镇开元路520号) | 255.19 | 5 | 75026 | 23000 | 1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6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10 (长安镇开元路524号) | 240.37 | 5 | 70669 | 22000 | 1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7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11 (长安镇开元路526号) | 216.38 | 5 | 63616 | 20000 | 1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8号 | 城西置业商办用房3号楼03-12 (长安镇开元路528号) | 215.4 | 5 | 63328 | 20000 | 1000 | 无 | 无 | 否 | 是 |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每年的租金;
2. 标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3.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方式(网银或非现金柜面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保证金不得代缴。
三、项目规定
1.租金递增:无。
2.租赁用途限定:各标的应符合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对相关经营活动的限制或特殊要求。
3.装修期:各标的装修期免租金2个月。
4.保留价:无。
5.标的租赁起始日期:合同签订时双方合同约定。
6.受让方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
7.本项目各标的无优先权人。
8.标的若无水、无电的,由受让方自行向国家相关部门咨询申请是否可以开通,可以开通的,相关费用自负。
9.受让方设置广告、标志等,费用自理,且需经转让方和相关部门同意并办理手续。
四、受让资格
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价规则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
六、看样时间及联系人
看样时间:2021年1月8日~1月18日(工作时间);
看样联系人:陈宏杰,联系电话:189*****002。
竞买人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可以要求看样联系人一同前往现场。若竞买人未要求看样联系人陪同或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或未前往实地看样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实地看样的相关权利,并已对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
竞买人在交易申请前,应仔细审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权证或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现场门牌是否标识或标识是否正确等),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承担尽职调查责任。
七、报名时间
本项目采用网上方式在电脑端或者在手机端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月8日9:00 ~ 1月18日16:00。
报名方式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
八、网上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2021年1月19日。
标的1:上午09:00 ~ 09:30;
标的2:上午09:30 ~ 10:00;
标的3:上午10:00 ~ 10:30;
标的4:上午10:30 ~ 11:00;
标的5:上午11:00 ~ 11:30;
标的6:下午14:00 ~ 14:30;
标的7:下午14:30 ~ 15:00;
标的8:下午15:00 ~ 15:30;
限时竞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进入180秒限时竞价阶段。
具体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
九、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的缴纳
交易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人应在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月18日16:00)前,以转账方式(网银或非现金柜面缴款)向《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上的指定账户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同标的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各标的的保证金应单独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向竞买人发送保证金到账确认短信。
2.交易保证金的退还
(1)竞得人无违约的,其交易保证金在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付清款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由转让方向中心出具《退保证金通知函》,交易中心在收到《退保证金通知函》后五个工作日以转账方式原路退还(不计息);竞得人违约的,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详见第十三款违约责任。
(2)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交易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3)交易保证金到账超时的,视为报名无效,其保证金作误入款在项目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3.交易保证金互不开收据。
十、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应于2021年1月26日前(工作日)携带以下资料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一楼要素交易窗口(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联系电话:****-********)进行资格审查:
1.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网上注册报名后打印)。
2.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交)。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述若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自然人委托的还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同一委托代理人仅可接受一位竞买人的授权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本中心以转账形式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1)多个竞买人委托同一代理人的;
(2)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的;
(3)其它不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6.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一、付款及履约保证金
1.付款时间: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或首付款)和履约保证金。
2.付款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以后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赁期到期前30天内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3.交易标的成交总价(或称租金),根据租赁期限及年租金折算到天计算,不包括竞价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以及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计算公式:成交总价(租金)=每年租金/365*实际承租天数,租金涉及递增的,后一年的租金=前一年租金*(1+增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4.履约保证金:除成交价款外,竞得人还应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含水电押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总价的6%计算。履约保证金应在《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签订前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双方《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二、签订合同
1.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合同样本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2.《成交确认书》、交易文件、报价文件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竞得人签订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即成为本项目的受让方。
十三、违约责任
1.各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出价,导致该标的流标的,则取消该标的所有竞买人对该标的再次竞价的资格。
2.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需承担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其交易保证金由本中心以转账形式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1)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成交后放弃受让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6)拒绝签订合同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十四、交易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五、合同样本说明
1.本《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样本)划线留白处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确定,其实质性条款一般不得修改。
2.本《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样本)仅为合同参考文本,仅供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中心不承担因制作并提供合同参考文本而被要求承担的任何保证义务。
十六、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三号楼)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项目交易文件********B7635FE0046">请点击本链接下载。
要素交易(电脑端、手机端)网上报名、网上竞价操作说明: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资料下载栏或交易指南栏,也可扫描以下二维码直接观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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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第二部分 网上竞价规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约定,并受此制约。
1.交易主体定义
1.1“产权交易机构”指组织本次产权交易活动的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2“转让方”指本次交易标的的产权人,即海宁市长安镇城西置业有限公司。
1.3“竞买人”指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4“竞得人”指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
1.5“受让方”指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的竞得人。
2.确定竞得人的原则及方法
2.1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本项目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竞价规则》及根据文件所发出的变更等)的约定。
2.2本项目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2.2.1网上竞价由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连续的阶段组成,竞价开始时间即为自由竞价开始时间。优先权人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权。
自由竞价时间内竞买人在竞价系统中,根据竞价起始价(当出现新的报价时按当前价)和规定的加价幅度(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加价幅度,单次最大加价幅度不得高于10个加价幅度)对竞买标的进行报价,但在尚未有人报价的前提下,首次出价的竞买人可报起始价。
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180秒限时竞价阶段。在18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竞买人对当前价加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加价幅度进行竞争报价,当新的报价出现后,180秒限时竞价周期重新开始,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18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为该竞价标的的竞得人,该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该竞价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在18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如行使优先权的,只需对当前价行使优先权进行确认。
竞价过程中如因系统故障等情况导致项目中止的,中心将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网上竞价时间的决定,并予以公告。
2.2.4每个标的至少应有一个竞买人应价,若无人应价该标的流标。
2.3参与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报名竞价:
2.3.1可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hn.jxzbtb.cn)注册账号,凭已申请的账号报名参与竞价。
2.3.2可通过微信搜索关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进入“网上竞价”栏,在要素交易手机端报名竞价系统注册报名,参与竞价。
2.4竞买人填写注册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2.5竞买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如交易保证金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影响竞价的,则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3.网上竞价流程
3.1竞买人在电脑端注册账号及报名。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账号:自己设定,6位数以上,仅限于英文和数字。
密码:自己设定,8位以上。账号、密码必须妥善保管。
身份证号码:请输入您的真实身份证号码(必须是参与本次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竞价后凭身份证确认中标资格),系统自动检验。
手机号码:输入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5分钟内收到验证码并填写在左侧输入框。
注册成功。
点击“(第一步)填写基本资料”:将您的真实信息填写完整。
点击“(第二步)签订竞价协议”:请认真阅读协议内容,明确竞价要求和违约责任。
点击“(第三步)报名竞价标的”:选中您要参与的竞价标的,点击“报名”,确定后点击底下的“提交”按钮。
点击“(第四步)打印《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该单据在缴纳保证金、登录竞价系统、确认中标资格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凭证。
3.2竞买人在手机微信端注册账号及报名。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3.2.1微信搜索关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
3.2.2公众号中点击“报名竞价”,进入手机端报名竞价系统。
3.2.3点击注册账号。
3.2.4请选择“个人或企业”(包括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3.2.5请认真阅读页面的温馨提示,然后填写:
账号:自己设定,6位数以上,仅限于英文和数字。
密码:自己设定,8位以上。账号、密码必须妥善保管。
身份证号码:请输入您的真实身份证号码(必须是参与本次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竞价后凭身份证确认中标资格),系统自动检验。
手机号码:输入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5分钟内收到验证码并填写在左侧输入框。
注册成功。
3.2.6使用您刚注册的账号,登录要素交易手机端报名竞价系统。
点击“(第一步)填写基本资料”:将您的真实信息填写完整。
点击“(第二步)签订竞价协议”:请认真阅读协议内容,明确竞价要求和违约责任。
点击“(第三步)报名竞价标的”:选中您要参与的竞价标的,点击“报名”,确定后点击底下的“提交”按钮。(注:若报名多个标的的,应在确认“提交”前选中所有你要报名的标的,“提交”之后将不能再对报名标的进行修改)
点击“(第四步)打印(或手机截屏保存)《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该单据在缴纳保证金、登录竞价系统、确认中标资格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凭证。
3.3缴纳交易保证金。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3.3.1竞买人根据《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上指定的账号,以转账方式(网银或非现金柜面缴款)缴交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人应确保缴款人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缴款人名称与竞买人不一致的系统将视为保证金未缴纳成功。交易保证金一旦汇入《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上指定的账号,均视为该账号所对应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已缴纳成功。
3.3.2您的竞价资格将在保证金到账的当天被激活。
3.4竞买人登录系统参与竞价。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3.4.1电脑端进入中心网站登录要素交易网上竞价系统或手机端关注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菜单“报名竞价”登录要素交易手机端报名竞价系统。
3.4.2请凭真实有效的账号登录。
3.4.3登录后,点击您报名的标的。
3.4.4电脑端必须输入“电子确认单”上的动态口令通过验证,手机端可选择输入“电子确认单”上的动态口令或手机短信验证码验证。
3.4.5在网上竞价大厅,您可以点击您要加价的相应按钮,参加网上竞价。
4.其他
4.1参与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共同遵守本规则中的各项规定,保持自身竞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
4.2竞买人应慎重决定交易申请行为,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即表明对交易标的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3竞买人应对误过竞价时间或操作失误承担全部责任。
4.4在竞价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涉及本中心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本《网上竞价规则》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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