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华印刷厂公房非住宅公开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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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华印刷厂公房非住宅公开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招租人:重庆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中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




重庆新华印刷厂公房非住宅公开招租

项目公告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拟对我司管理的国有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一、招租资产情况

此次招租资产物业地址、面积、现状、租金底价(第三方机构评估价格)等如下表所示:

序号

房产坐落

楼层

现状

预期租期

使用面积(㎡)

租金底价(元/㎡·月)

竞标保证金(万元)

1

九龙坡区杨家坪新胜一村6栋3-2

3层

空置。有独立卫生间。外墙石材或漆,入户卷帘门,内墙刷漆、贴砖,顶棚简装,地面贴砖。有原装修及经营遗留物。

3年

718

54.50

2


(一)出租物业业态限制

不得用于麻将、按摩、餐饮、住宿、网吧、卡拉OK、洗浴等娱乐行业,禁止招租汽修、皮革加工等污染行业,禁止招租易燃易爆品仓库等影响安全的行业,投标人在报名前需提交声明书,告知经营业态,可致电详询。

二、租赁期限

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赁期限36个月。

三、竞租方式

采取有底价密封递价竞租,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低于底价的报价无效。

四、竞租底价

各个非住宅竞租底价如上表所示,租金采取先付后用。租金每月一缴(按合同面积计算,此价格仅为房屋租赁价格,不含其它费用)。

五、公示发布

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9日,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自行在下载招租公告。

六、现场查看物业

公告发布期间,潜在竞租者自行前往踏勘,重庆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报名时间、竞租时间及手续

(一)报名、竞租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09:30至10:00。

2.竞租时间:2021年1月19日10:00。

(二)报名手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和个人均可参加竞租。

1.参加竞租的企业需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见附件);

(3)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保证金转账凭证。

2.参加竞租的个人需提供:

(1)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保证金转账凭证。

3.参加竞租者按以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到重庆新华印刷厂(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新胜二村6栋)办理竞租报名手续。

八、竞租保证金缴纳

(一)竞租保证金缴纳

竞租保证金2万元整。缴纳方式:银行转账至重庆中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重庆中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账号:****************1824,备注新华印刷厂竞租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竞租保证金退还

1.竞租成功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重庆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竞租保证金退回至竞租人帐户。

2.其他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区招标代理公司退回至竞租人帐户。

九、现场竞租

1.竞租地点为重庆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会议室,由重庆中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负责主持整场竞租交易工作。

2.招租方代表按规定时间到场,进行竞租交易。

3.招标代理机构介绍物业基本情况,宣布竞租开始;竞租人以有底价密封递价方式进行竞租。采取一轮报价形式,以最高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递交的报价书为准)。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将在相同最高报价中进行第二轮报价,若第二轮最高报价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则进行第三轮报价,以此类推,直到最高报价为一个人止,最高报价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4.如仅有一人参与竞租,则按竞租人的报价成交,低于竞租底价的报价无效。

5.竞租人一经报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扰乱秩序,否则竞租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竞租结果公示

竞租结束后在上公示竞租成功者及报价,公示期3日。

十一、成交方式

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向竞租成功者发放成交确认书,竞租成功者凭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清相关费用。

十二、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缴纳

竞租成功者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至重庆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金额见合同条款。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

合同到期后,竞租成功者如无违约事项,招租人将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三、其他事项

如竞租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对任一竞租成功的物业,竞租成功者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确认书或未到招租人处签订合同及缴纳相关费用,其竞租保证金招租人将不予退还。对于情节恶劣或者给招租人造成较大损失的,招租人将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注意事项

(一)竞租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招租(竞租)文件,竞租意向人可到现场踏勘竞租标的物,重庆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不组织现场勘探。报名一经受理,即视为竞租人对竞租文件及竞租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竞租物业严禁转租,承租方擅自对租赁物业进行转租,或与其他个人、公司进行联营、合伙等非承租方独自经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权收回租赁物业,并不予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和已付租金。

(三)租金采取先付后用,按每月一缴支付。

(四)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五、对承租方的要求

1、租赁期间,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完善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处理好相邻关系,不得出现各类投诉行为。如造成承租人达不到环保要求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期间,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时,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但装修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水、电、气等由承租人自行到相关部门申请安装,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防火等安全防范措施。

3、租赁期间,出租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承租人应承担租赁房屋的正常维修维护、消防及安全生产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4、承租人不得有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房屋转租、分租或出借给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相关损失由租赁方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承租人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更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6、承租人悬挂招牌、标牌或张贴广告等,应经出租方认可,报有关部门批准,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不得将招牌、标牌、广告等悬挂或张贴在公用部位,更不得悬挂或张贴在他人使用的部位。

7、承租人应遵守拟出租房屋物业管理规定,并在市容、创建、消防、治安等方面与出租方积极配合,签订相关责任书或相关合同,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租赁期内,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应无条件及时交还租赁房屋,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城市建设或校园改造等原因需要拆迁、拆除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0、租赁期满承租人如不再续租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人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完整无条件的将所承租房屋最迟在合同终结之日交还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对所租赁房屋装修、装潢拆除、搬离、损毁。

11、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并就出租房屋相关情况向出租方咨询,相关质疑须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12、租赁期满,如出租方房屋不再出租,出租方在租赁期满30日前通知承租人;如出租方房屋继续对外租赁,承租人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中标,承租人应在最迟租赁期满之日内无条件退还房屋。

13、承租人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出租公告的全部条款,并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4、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租期结束必须完清水、电、气等费用。


附件:1. 声明书(格式)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法人单位提供)(格式)

3. 公房非住宅竞价书(格式)

4.重庆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招租人名称:重庆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9*****50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中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饶老师

联系电话:185*****005

2021年1月8日
















附件1


声明书


致:(招租单位名称):

(竞租人名称)郑重声明如下:我拟参加九龙坡区杨家坪新胜一村6栋的 3-2号公房非住宅的公开竞租,若我竞租成功,将此门面用于,并承诺严格执行招租公告中对承租人的要求。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竞租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法人单位提供)


致:(招租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姓名)是 (竞租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电话,代表我单位参加九龙坡区杨家坪新胜一村6栋的3-2号公房非住宅的公开竞租事宜。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法定代表签章:

被授权人签章:


竞租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附: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3


公房非住宅竞价书


致: (招租单位名称):

(竞租单位名称/竞租人姓名)愿以租金 元/㎡/月(大写: 元/㎡/月)承租九龙坡区杨家坪新胜一村6栋的3-2号公房非住宅,拟用于,并承诺严格执行招租公告中对承租人的要求。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竞标方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新华房租2021第01号



甲方(出租方): 重庆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新胜一村6栋3层的房产[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1号]部分面积 718㎡ ,房屋结构为钢混 出租给乙方使用,经营项目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用途

1、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租赁期限共 三 年,自 2021年 月 日 起,至年月 日 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3、合同期满自行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合同租赁期满前六个月,乙方如需继续租赁使用,甲方也未改变现在经营状况的同时,乙方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经办公会研究决定后书面回复乙方是否继续租赁给乙方,双方重新确定租赁价格和租赁期限。甲方也有权在租赁期满前六个月,将房屋进行公开招租,重新确定承租人。

三、特别约定:

甲方只负责将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有偿使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与该栋大厦重庆乐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租赁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含该租赁房屋的配套设施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四、租金、管理费及支付方式(人民币)

1.租赁费分为租金及管理费按月收取, 年月日起租赁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元,每租赁一年(12个月)租赁费递增5%。

2、租赁时间、面积、租金、管理费

名 目

单 位

年 限

租赁面积

租 金

管理费

合计租赁费

平方米

元/月

元/月

元/月


718





718





718




3.租金及管理费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确认在上述租赁期内,出租房屋的每一期租金及管理费按月为一期进行结算。所租赁房屋采用先支付租金及管理费后使用的原则,每月房屋租金及管理费应由乙方在上月末25日前,用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到账开发票)等方式向甲方财务室缴纳,每延迟一天按月租赁费总金额的5%计算加收滞纳金,超过15天未向甲方缴纳房屋租赁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且有权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将租金及管理费向甲方转账支付,甲方指定收款的银行账户为:账户名:重庆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账号:*************** ;开户行:重庆银行九龙广场支行。。

五、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伍万元整(不计息)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乙方使用甲方出租房屋期间承诺房屋及设施、设备完整完好的基本保证及合同履行的保证,保证金不计入乙方应支付甲方租金和管理费费用,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含物业公司的费用),无违约行为,乙方凭保证金单据由甲方(不计息)如数退还。

六、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房屋出租的相关规定。

2.有权对房屋的安全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3.向乙方提供出租房屋合法权利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一次性交清房屋履约保证金及当期房屋租赁费。

2.乙方在履行合同期内,应合法经营,独立承担对外经济、民事、刑事责任,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乙方在履行合同期内,该租赁场地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包括第三者突发事件和事故)和由于乙方或第三方原因导致意外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等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4.乙方不得利用租赁场地进行违法犯罪等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含法律责任)。

5.在履行合同期内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致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6.在事前须征得市政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根据需要制作门面招牌或广告牌、对门面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费用由乙方自理。门面招牌或广告牌的样式、悬挂位置必须征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乙方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擅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

7.乙方在租赁期内,可以按其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部分改装,但任何改装均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和主体,必须符合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和乐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含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合同期满,乙方原进行的装修装饰物一律不得拆除(电器除外),乙方原投入的装修、装饰费用、涉及该租赁房屋使用的配套设施、设备等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做任何补偿,残值归甲方所有。

9.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的防火、防盗及内外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自行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等,接受物业管理方的监督和检查。因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的情况,出现任何处罚全部由乙方承担。

10.因供电、水故障或线路超负荷造成临时停电、停水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在租赁期内,不管何种原因须拆除该建筑,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此通知后的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搬迁,同时自然终止本合同,甲方(包括第三方)不承担乙方(包括第三方)任何经济赔偿和责任。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搬迁时间,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拆迁当月的租金和管理费按乙方实际经营的天数计算。

12.乙方在本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时,应提前搬离场地,每逾期一天按年租金和年管理费总额的2%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向物业公司具实支付所用水电费、物管费和给甲方带来的相关损失。

1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4、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乙方不能提出房屋租赁费减免问题。

15、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中若改变经营项目,且涉及到特种水类别的经营项目,由乙方自行承担安装特种水计量表的所有费用,自觉按照自来水公司和物价局规定的特种水价格缴纳水费。

七、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整体转租、转让、调换或变相买卖使用权等。

2.乙方若将租赁房屋转租时,需书面向甲方告知并取得甲方同意,且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期限不得超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 ),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租赁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赔偿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房屋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有权不退还房屋保证金,乙方还应另外支付违约金。

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整体转租(包括但不限于变相转租)、转让、转借承租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当年总租赁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⑵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照合同当年总租赁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⑶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乙方仍未修复的,甲方有权请专业维修人员修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⑷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乙方应按照合同当年总租赁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⑸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乙方应按照合同当年总租赁费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法律、法规责任(含经济处罚)。

3、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九、经营执照和税收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甲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2、乙方经营发生的税收等费用由乙方独立向有关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十、财产保险和经营过程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确保各类安全,甲方不承担乙方在使用出租房屋范围内而造成乙方或第三者(含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及其所导致的一切开支及索赔、诉讼等一切法律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租赁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伍万元整(人民币)违约金,守约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争议解决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因此诉讼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十四、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

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单位地址:新胜二村六栋2楼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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