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
ZTSSJ-WZ-2013-009 。
二、项目名称:
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
三、采购内容及资金来源:
水泥 48000 吨 , 分两个包件 , 该 项目建设资金一部分支付采购物资的合同费用。
四、合格报价人:
1 、报价人必须为购买采购文件的法人单位。
2 、报价人应有标的物的经营范围。
3 、报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名称、组织机构、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良好的技术力量、良好的财务状况、相应规模、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
4 、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诚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报价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内部控制机制,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规、违纪和违法事件;能依法维护采购人的权益。
6 、报价人应具有在近三年内为铁路、市政等大型项目提供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五、取得采购文件:
欢迎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至 23 日 8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到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大件路 1 - 7 号)取得采购文件,文件售价 10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报价人也可缴费后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文件,若不能下载可向采购人联系索取电子文件。
六、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须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2 万元的报价保证金(现金或银行转账)。保证金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保证金:
1 、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
2 、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七、邀请函回复确认:
报价人应于 2013 年 1 月 23 日 17 : 00 前回复确认是否参与。
八、报价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报价人应于 2013 年 1 月 29 日 9 : 30 (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交到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大件路 1 - 7 号)。
采购会议于 2013 年 1 月 29 日 9 : 30 (北京时间)在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召开。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采购人: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大件路 1 - 7 号
账户: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市房山区支行
账号: 6510 0070 2263 0000 600
联 系 人:王鹏飞 电 话:
138*****726 ***-******** 传 真: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